沪昆线株洲至大龙段牵引供电扩能改造工程甲供物资.doc

沪昆线株洲至大龙段牵引供电扩能改造工程甲供物资.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PAGE PAGE 2 沪昆线株洲至大龙段牵引供电扩能改造工程甲供物资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14-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昆线株洲至大龙段牵引供电扩能改造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沪昆线株洲至大龙段牵引供电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376号)批准建设,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以《广铁集团建设工程招标办关于沪昆线株洲至大龙段牵引供电扩能改造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建招办函[2014]65号)批复招标计划。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更新改造资金。项目业主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招标人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沪昆线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沪昆线株洲至大龙段牵引供电扩能改造工程范围为株洲(含)至大龙(不含)(K1100+874~K1646+686)段正线全长共计545.8双线正线公里。工程改造范围涉及接触网1189.96条公里,供电线81.89条公里,回流线18.756条公里,牵引变电所13处,分区所13处,开闭所1处,电力调度所1处。由铁四院负责设计,铁道部批复工程总投资为4.837亿元,建设工期为18个月。 2.2 招标内容: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4年 9 月 10 日至2014年 9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投标IC卡(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IC卡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副本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每个包件一式两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标段号。 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121 1101 0400 0006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西长安街支行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4年 10 月 11 日9时00分至2014年 10 月 11 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4年 10月 11 日10 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沪昆线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铁西路老娄底车务段 邮 编: 417000 联 系 人: 龙新雁 电 话: 0738-6523061 传 真: 0738-65222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12层 邮 编: 100036 联 系 人: 郭继亮、张 鹤 电 话: 020 真: 020电子邮件: crmscgz@163.com 2014年 9 月 5 日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序号 物资设备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需求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备注 hkgdwz-25 1 平衡牵引变压器 2×25MVA,110±2×2.5%/27.5KV 台 4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投标人具有省部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国家不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除外); 4. 投标产品须具有专业检测检验机构近三年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5. 投标产品近五年内须具有铁路干线10台牵引变压器以上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且须具有营运一年及以上安全运行的用户证明(须提供铁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运行用户证明)。 6. 投标产品没有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广

文档评论(0)

kunpeng124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