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小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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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 2015年中小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 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展会申报版)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进出口企业: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15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行〔2015〕216号)规定,现将2015年度中小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2014年进出口额低于6500万美元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小企业)。 二、项目范围及政策内容:2015年度实施完成且符合相应条件的项目。包括:境外展览会、各类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境外投(议)标、外贸软件云服务等信息化建设六个项目。具体政策内容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参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甬外经贸财〔2014〕88号)执行。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1.未注册过的公司登入申报网站()进行在线注册。通过网络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信息注册成功后,打印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与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并报送所属县、市区外贸局外贸科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便具有申报资质,可在网站上进行在线申报。 2.已注册过的公司可凭原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后台填写资金拨付申请表,打印《资金拨付申请表》并签署单位负责人意见、盖印公章后,与支持项目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每份材料都需盖公章)一式二份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见附件3)。2015年度已实施完成的项目系统选择年度为“2015”年,网络申报、纸质申报时间为1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本次申报由于时间紧、项目多,请各相关企业按照规定认真、及时做好项目资料的报送工作。 六、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在审核完毕后,将企业材料(根据项目名称分别分类编号)及与财政局联合盖章的资金拨付项目批复表(汇总)各一份于2016年2月17日前报市商务委,其中市财政局只需报送资金拨付项目批复表(汇总)。 附件:1.宁波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具体政策内容说明 2.宁波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申报材料要求 3.各县(市)区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具体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宁波市商务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 2016年1月12日 PAGE 4 - 附件1 宁波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 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具体政策内容说明 编号 支持内容 最高支持比例(%) 最高限额(人民币元) 备注 一 境外展览会 展位费(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 50 10000 1.企业项目只支持展位费, 报名费等其它经费不予支持; 2.单个展览会最多支持不超过4个标准(9㎡)展位; 3.团体展览项目可由项目组织单位代申请,需经市外经贸局认定;同一展会参团的我市中小企业在20家(含20家)以上; 4.传统市场最高支持比例50%,且最高每个展位10000元;新兴市场最高支持比例70%,且最高每个展位15000元。 70 15000 附件2 宁波市中央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 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申报材料要求 一、境外参展项目 1.执行该项目参展的外方组展机构出具的邀请函、护照首页、签证、出入境盖章页(免签证国家和地区如无邀请函则由组展公司提供证明)、机票复印件; 2.组展单位提供的参展价格清单(收费通知单)或组展单位提供的展位确认书(上面须注明展位数量、面积、金额),发票复印件和银行付汇凭证; 3.展会期间工作及布展照片;以上每份材料都需盖公章 4.我市项目组织单位组团参加境外展览会,参展的企业应全部为在相关系统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且企业数量应达到20家以上(含20家),同时项目组织单位可代企业申报展位费支持。 附件3 各县(市)区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具体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余姚市商务局 江琦慈溪市招商局 吴若兰奉化市对外经济发展招商局 汪武坤宁海县商务局 项莉莉象山县招商局 戴铭婷鄞州区商务局 张凌镇海区商务局 宋晓波海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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