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doc

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doc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法规,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方向,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好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具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在科技创新,引进、消化和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较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中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能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环境保护的科研、监测、工程、管理、监察及信息、咨询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资格后,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信息、发展方向、前沿研究课题,能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研究,或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一)从事环境科研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并完成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研究。 2.主持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并完成2项以上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厅)级科研课题研究。 3.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不同类型的新技术成果转化、推广项目2项以上。 4.作为主要成员完成开发环保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新技术2项以上。 (二)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并完成国家、省(部)级专题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2项以上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厅级)专题项目研究;或主持2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3项以上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县级)专题项目研究。 2.作为专项技术负责人,从事环境监测、监测技术开发、数据综合分析等工作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精通大型仪器的使用和管理,能指导初、中级技术人员操作大型仪器。 (2)组织并承担了大型综合性环境质量报告、规划、方案的制定。 (3)主持了环境监测方法的开发,拓展了监测领域。 3.负责环境监测业务管理或质量管理等工作,能独立发现和解决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成绩突出。 4.从事环境监测大型和中型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等工作5年以上,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成绩显著。 (三)从事环境工程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并完成大型环境工程设计1项以上、中型环境工程设计2项以上或小型环境工程设计5项以上,或主持制定大中型环境工程技改方案2项以上,并被采纳和通过验收。 2.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责大型1项以上、中型2项以上或小型5项以上环境工程施工、调试、运行或运营,并通过验收。 3.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开发2项以上或引进、推广应用环境工程新技术3项以上,效益显著。 (四)从事环境保护管理、监察及信息、咨询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制定、修订市(厅)级以上颁布的环境规范性文件(含法规、规章、标准)、规划、技术政策等3项以上。 2.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并完成1项国家、省部级专题环境管理项目研究;或主持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并完成2项以上地市级环境管理项目研究;或主持2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并完成3项以上县级环境管理项目研究。 3.作为环境管理专项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编制3项以上市(厅)级以上环境管理业务的规划、重大项目的计划或方案,并取得显著成绩。 4.

文档评论(0)

某某先生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