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9-2020年度供电监管工作实施方案.docVIP

江苏省2019-2020年度供电监管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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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9-2020年度供电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供电监管工作部署,促进供电企业提高供电能力,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保证人民群众用电满意,根据国家能源局《2019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结合江苏供电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江苏省2019-2020年度供电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高,精心打造良好的用电营商环境,实现“五个持续,五个保障”的工作目标。即:持续提高供电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用上电”;持续提高“两率”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好电”;持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好用电”;持续整治不合规收费,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治理“三指定”违规行为,保障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 二、监管重点 (一)供电服务监管 1.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重点监管供电企业按照《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专项监管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提升江苏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精简申请资料、简化业务流程、压缩报装时间、降低接电成本等工作情况。 2.供电服务问题监管。重点监管供电企业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用电业务办理、中止供电管理、故障报抢修、计量计费、电费催收、窗口服务、投诉举报处理等情况。 3.重要时段服务监管。重点监管重要节假日和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居民供电服务情况,切实保障优质稳定的电力供应。 4.停限电和复电监管。重点监管欠费停电是否按规定提前通知,计划停电是否按规定提前公告,对重要电力用户实施停限电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是否违规收取复电费、是否存在强行要求办理电费代缴代扣、预付电费的收取和管理是否规范合理。 (二)供电能力及供电质量监管 1、供电能力监管。重点监管配电网投资政策落实和完成情况以及投资成效,探索开展110千伏及以下电网供电能力和运营效率评价,督促供电企业持续提高供电能力。 2、供电质量监管。重点监管供电“两率”情况,电压监测点具体布点情况、电压监测仪运行维护情况,供电可靠性基础数据管理情况,严肃查处供电质量数据漏报、瞒报、虚报等行为,督促供电企业规范“两率”统计工作。 (三)市场秩序监管 1、用户受电工程流程监管。了解掌握10千伏及以上用户受电工程基本情况,包括:高压业扩报装项目、金额,关联企业市场份额、占比情况等。重点监管供电企业是否设置障碍、采用不同标准等诸多手段迫使用户选择特定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影响用户自由选择权。 2、收费行为监管。重点监管供电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收费标准情况等。 3、集体企业规范经营情况。重点监管集体企业是否遵守招投标管理规定,是否与主业存在关联交易等情况。 4. 居配工程管理服务情况。重点监管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的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设计、监理、材料供应有关情况,国家关于居配工程相关政策执行情况。 (四)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监管 1、供电企业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情况。重点监管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核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建设情况等。 2、信息公开重点内容监管。重点监管供电企业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149号)要求,及时公开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电价和收费标准、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停限电等有关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情况。 3、用户受电工程信息报送情况。重点监管供电企业落实国家能源局《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建立用电报装信息定期报送制度情况等。 4、12398能源监管热线标识公示和宣传情况。重点监管供电企业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12398能源监管热线标识普及和宣传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17﹞43号)要求,开展12398能源监管热线标识普及和宣传工作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本次监管工作从2019年5月份开始,2020年4月份结束,分为启动部署、组织实施、整改提升、总结评价等四个阶段。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9年5月) 制定并印发江苏2019-2020年度供电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江苏省供电监管启动会,总结2018-2019年度供电监管工作成效,通报供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部署2019-2020年度 \o 供电监管新闻专题 供电监管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6月至2019年12月) 1、组织供电企业开展自查。根据《江苏2019-2020年度供电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省各级供电企业围绕监管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工作报告分别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于2019年8月底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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