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见劳动争议和风险防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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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1.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规章制度 实体内容和程序要求同等重要 实体内容方面:合法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例:某公司《员工手册》第X条规定:迟到一次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200元…… 某公司《劳动纪律》第X条规定:侵占公司财物3000元以上的,予以开除…… 规章制度 程序上要步步到位 依照民主程序制定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为劳动者所知悉 劳动者客观上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解除前征求过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解除通知书上要写明解除依据 规章制度 1.依照合法程序制定规章制度; 2.规章制度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明确清晰,具有可操作性; 3.劳动者学习、知悉其内容。 用工管理建议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1.法律规定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劳动者提出解除: 一般情况:提前30日书面形式告知或试用期内提前3天告知解除 特别情况:随时书面告知解除 紧急情况:立即解除,无需事先告知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的情形: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裁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用人单位随时书面提出解除的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2.经济补偿 种类: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经济补偿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离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为计算基数。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案例: 陈某于2006年3月1日进入某公司工作,入职时陈某向公司递交请求书,要求公司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将公司缴纳部分以现金形式每月支付给他。公司照此办理。2014年1月18日,陈某通过特快专递形式向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保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陈某是否应当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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