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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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1 绍兴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有效应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及时控制、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证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促使招标投标工作顺利进行。 2、依据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绍兴市区范围内处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事件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包括投标报名、标书接收、开标、评标、抽签、中标结果公示、专家抽取、工程担保等环节中出现的影响招标投标程序进行的突发性事件。 4、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预防为主,资源共享;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二、突发事件及应急措施 (一)投标报名阶段 1、投标人资格有争议。在投标报名时,投标人资质、业绩条件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或因招标公告内容更改引起争议的事件。 处理方法:由招标人负责向投标人做出解释,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资质、业绩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不予受理。对招标人解释不服的,投标人可提出投诉。 (二)资格审查文件或投标文件接收阶段 1、投标人因不熟悉程序造成延误。因投标人不熟悉办理程序,未能及时送达投标文件的。 处理方法:不予接受。 2、携带资料不全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员先到达接标现场,只携带部分投标文件或未携带投标文件,其表示剩余投标文件稍后送达,可能迟于截止时间,请求办理接收。 处理方法:在截止时间前,投标交易人员和投标文件均抵达接标现场方可视为有效,只接收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注意清点并在标书接收回执中注明投标文件份数。 3、招标人变更标书接收截止时间。招标项目投标书接收时,因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同意招标人临时改变或延迟截止时间。 处理方法:先行接标,并作好记录。 4、接收的投标文件数量不足最低投标人数。个别投标人的投标书在截止时间后送达,致使投标人数不满足规定最低投标人数,而影响下一步开评标程序进行。 处理方法:先征求招标人意见,如果招标人愿意接受其投标,再征求已送达标书的全部投标人意见,如均同意接受迟到投标人的标书,由招标人组织全部投标人(包括迟到的)签署书面承诺,同意接受迟到投标人的投标,方可进入后续程序。 此条款不适合公开招标项目。 (三)开标阶段 1、抽出的号码不能明确辨别的。 处理方法:工作人员请招标人代表和投标人进行辨别,能明确认定号码的视为有效,否则重新抽签。 2、不遵守抽签秩序的。投标人未按规定或约定顺序进行抽签的。 处理方法:该投标人本次抽签结果无效,不得再次抽签,并记其不良行为记录。 3、电子标书无法导入的。开标会议使用电子评标系统的工程,在导入光盘时,光盘数据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 处理方法:向市公管办汇报,视情形继续下一程序。 4、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未参加开标会的。 处理办法: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缺席情形处理。开标会继续进行。如该投标人可继续参与投标,其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标、废标情形,招标人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做出判定,投标人不享有申诉权。 5、出现下列情况,应暂停开标程序,请示主管部门,并根据主管部门意见进行下一程序的情形: 5.1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对投标人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定标方法、业绩要求等有严重不一致的。 5.2 招标文件内容出现前后不一致或相互矛盾,且影响开标正常进行的。 5.3 招标文件或补遗文件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 5.4 接收投标文件后,非投标人原因出现标书破损严重、缺失等问题,影响后续开评标工作的。 5.5 出现其它异常情况,无法处理的。 (四)评标阶段 1、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或有围标串标嫌疑的。 处理方法:及时报告建管局、市公管办领导等上级监管部门,最终由评标委员会做出相关结论,并在评标报告中详述。 2、投标文件(纸质)未标明正本、副本。 处理方法:由评标委员会任选一本作为正本并标注,其余为副本。 3、评标过程中,专家提出要通电话需查看手机中电话簿的。 处理方法:电话一经收取封存,评标结束前一般不允许接触。 4、评标中专家要求提前退出的。评标过程中,专家提出有急事,无法继续评标工作,申请退出离开。 处理方法;不允许。 5、评标过程中专家身体不适需要就医治疗的。 处理方法:由工作人员陪同就近医院治疗,并继续完成评标工作。 6、评标过程中专家出现危急病情的。评标过程中专家出现危险病情需抢救治疗或病情较重无法继续评标工作的。 处理方法:立即向市公管办汇报,要求指派专人负责送医治疗。后续工作采取以下措施:若评审正在进行中,其离开影响评标工作的完成,则取消其评审资格及已完成的评审工作,重新抽取专家代替;若评审接近尾声,其已完成个人评审部分,则视为其认可后续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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