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校规校纪教育讲座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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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作职责 负责学生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的起草,管理和总结工作。 负责学生第一党支部工作。(机制专业和国防生入党) 负责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的教学工作。 负责学生出勤的考核工作及学生的综合考核(德智体成绩录入)及对违纪学生的处理。 负责新生、毕业生档案管理以及日常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 负责学生注册、学费收缴、火车票预订。(对学生返校注册情况统计上报)。 分管2010级学生。 凡事预则立, 不预则废!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也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同学们一定要严格遵守。不要触犯,否则法不容情。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看看现在网上炒的沸沸扬扬的天一案,同学们一定要引以为戒。 校规校纪教育 主要内容 一、入学与注册 二、毕业必要条件 三、学业标准与成绩考核 四、出勤考核 五、请假制度 六、德智体考核 七、纪律要求 八、违纪处理 一、入学与注册    第五条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写信并附原所在学校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应取消入学资格,对身体状况不符合我校相关专业要求,尚符合其它专业条件,经职能部门与学生协商,可以调转到适宜专业学习。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报上级有关部门查究。        一、入学与注册   第七条 新生入学必须进行体检复查。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但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备案。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应回原地治疗,医药费自理。经治疗康复,可以持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条 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二周内,按学校有关学生学费收取办法交纳学费后,到其所在教学单位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须到所在教学单位办理暂缓注册审批手续(包括有正当理由请假、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请助学贷款等),凡办理了暂缓注册审批手续者,其所在教学单位负责汇总,学生工作处复核后报教务处备案。未缴纳学费或未办理暂缓注册审批手续,逾期没有注册者,不能参加本学期各项教育教学活动,须在一周内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否则,学校将按其自动退学处理。    二、毕业的必要条件 学习是学生的第一要务。 毕业的前提条件: 1.必修课毕业全过。 必修课是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课程等必须修读的课程。学生若有一门必修(补考仍)未及格,必须重修且合格,否则,不准毕业。 2.公共选修课必须达到8学分。 3.学生绩点达到1.8以上。        注意!!! 作弊=没有学位证 三、学业标准与成绩考核 第九条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按四年学制(建筑学专业五年)制定,每学年实行二个学期,学生完成学业,获得的学分应达到各专业规定的毕业标准学分。 第十条 学生在校期间需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必修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学习,可以选修其他专业课程或选修有关选学课程,每学期一般应修16学分以上的课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学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辅修专业。 三、学业标准与成绩考核   第十一条 学生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对考核合格的课程,理论课,一般每16学时计1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一般集中进行的每周1学分,分散进行的每32学时计1学分。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第十二条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根据课程内容特点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多样化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根据学生上课出勤情况、作业完成情况、课内实验完成情况、平时测验和期末测评结果确定。考核不合格,可以申请参加下一学期初(开学二周内)学校组织的补考,对参加补考仍不合格的课程,学生应申请重新学习。 三、学业标准与成绩考核 第十三条 学生学习考核结果按照成绩、学分、学分绩点记载。考试课按百分制记成绩,考查课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成绩(公共选修课按合格、不合格二级分制记成绩)。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与考核成绩的关系如下: 百分制 五级分制 二级分制 学分绩点 90~100分 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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