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概述之二.ppt

  1. 1、本文档共6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第一篇 国际财务环境;;第一节 税收管辖权;一 、定义: 1.概念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国家主权在税收方面的体现,说明一国政府可以完全独立自主地在不受外来干预的条件下,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状况确定税收制度,制定税收政策。 ;二 、税收管辖权的分类 ;三 、各国税收管辖权的现状 ;四 、居民的判定标准 ;四 、居民的判定标准 ;四 、居民的判定标准 ;关于“住所标准”的案例: 20世纪70年代在英国就有这方面的一个判例。有一位先生1910 年在加拿大出生,1942年他参加了英国空军,并于1959年退役, 随后一直在英国一家私人研究机构工作,直到1961年正式退休,而 且退休后他与英国妻子继续在英国生活。在此期间这位先生一直保 留了他的加拿大国籍和护照,并经常与加拿大有一些金融方面的往来; 而且他也希望与妻子一同回加拿大安度晚年,并表示如果妻子先他去 世,自己也要回加拿大度过余生。法院判定这位先生尽管在英国居住 了44年,但他在英国仅有居所而没有住所。 (英国所得税法规定,在英国有永久性住所的自然人或者在英国 拥有习惯性住所的自然人为英国税法上的居民) ; 这位先生在英国连续居住了44年之久,但是他表示要回加拿大安度晚年,也就是 说他在英国没有永久性的居住地,所以英国法院判定这位先生有居所而没有住所。但 是他却符合居所的定义,“连续居住了较长时间但又不准备长期居住”,所以英国法院 判定他在英国有居所,由于英国实行的是居所标准,英国政府有权对其实行税收管辖 权,该先生对英国有无限纳税义务。同时,他虽然由加拿大国籍和护照,但加拿大在 居民税收管辖权上实行的也是居所标准,因此他不用向加拿大纳税。 ;四 、居民的判定标准 ;注册登记地或公司组建地模式;第一种,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优先标准,但要重视总机构标准。; 日本某公司在中国收购花生,临时派出它的一个海上车间在我国港口停留28天, 将收购的花生加工成花生米,将花生皮压碎后制成板又返售给中国。按照中国税法, 非居民公司在中国居留只有超过半年才负有纳税义务,这样,日本公司获得的花生 皮制板收入就无须向中国政府纳税。;五 、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标准;五 、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标准;总结——;第二节 国际重复征税及减除;;;;;;;;;;;;;;;;;;;;例1:甲国居民公司A;;;跨国母子公司的国际税收问题;;;;;;;;;;;;第三节 国际避税;(一)、定义: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总纳税义务的行为;;;;;;问题:香港与澳门是避税天堂吗? (粤港澳市场与价格,2009,8);;;

文档评论(0)

138****888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7162041115000004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