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实务(第2版)教学课件作者吴晓微税法6-2.pptVIP

税法实务(第2版)教学课件作者吴晓微税法6-2.ppt

  1. 1、本文档共1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wuxiaowei wuxiaowei 第6-2讲 生活服务业、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应纳增值税额计算 * * 教学计划: 主讲:王绍军 地点:东1-201 班级:会审15—1、2会电15 时间:2016年10月11日 星期二 教学周数:第六周 教学节数:第二大节 教学内容:项目二: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生活服务业、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应纳税 额计算 * 教学要求: 能准确计算生活服务业、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应纳税额计算 生活服务业计税依据;销售无形资产计税依据;销售不动产计税依据。 能力 目标 理论知识点 典型 任务 生活服务业计税依据、税额;销售无形资产计税依据、税额;销售不动产计税依据、税额。 * 一、生活服务业应纳增值税额计算 (一)征税范围: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二)纳税人及税率(征收率): 生活服务业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6%;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 (三)计税依据 一般情况下,以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但发生以下服务时是以差额作为计税依据: * 1、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2、提供客运场站服务,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 【例1 】某综合娱乐服务公司(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歌舞厅门票收入5万元,点歌费收入0.3万元,烟酒饮料销售收入1万元; (2)保龄球馆收入4万元; (3)开办的网吧收入7万元; (4)餐厅收入30万元。 计算该公司当月销项税额。 计税销售额=(5+0.3+1+4+7+30) ÷ (1+6%) =44.62(万元) 销项税额=44.62 ×6%=2.68(万元) * 【例2】2016年6月,某国际旅行社(一般纳税人)组织甲、乙两个假日旅游团。 (1)甲团是由36人组成的境内旅游团。旅行社向每人收取4500元人民币。旅游期间旅行社为每人支付交通费1600元,住宿费400元,餐费300元,公园门票等费用600元。 (2)乙团是由30人组成的境外旅游团。旅行社向每人收取6800元人民币,在境外该团改由当地 WT旅游公司接团,负责在境外安排旅游。旅行社按协议支付给境外WT旅游公司旅游费这和人民币144000元。 计算该旅行社当月销项税额。 * 计税销售额 = 【(4500-1600-400-300-600)×36+(6800×30-144000)】 ÷(1+6%) =110943.40(元) 销项税额=110943.40 ×6% =6656.60(元) * 二、销售无形资产应纳税额计税 (一)征税范围: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二)纳税人及税率(征收率):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增值税税率为11%,转让其他无形资产的增值税税率为6%;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土地使用权为5%)。 * (三)计税依据 一般情况下,以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但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1、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2、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纳税人转让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时,计税依据为转让取得的全部价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开心农场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