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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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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殊普通合伙) 2012版
索引号:
治理层声明书
提示:
1. 本治理层声明书为一般参考格式。如果被审计单位存在较为复杂的事项(如声明关联方注销后,非关联化后发行人与上述原关联方的后续交易情况、非关联化后相关资产、人员的去向等)应获取治理层单项书面声明。
2. 除治理层声明之外的其他方声明(如治理层、关键管理人员等)内容,由执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在出具说明前,执业人员应逐项核对发表意见的事项是否获取了相应了的治理层声明。如未获取,应进一步判断是否有必要获取该项声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 、 注册会计师:
本声明书是针对贵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12]551号)的相关要求,对本公司2010—2012年的财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专项自查并出具自查报告而提供。我们理解贵所本次自查的目的是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号)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1-4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夯实本公司IPO申报财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于此,尽我们所知,并在作出了必要的查询和了解后,我们确认:
一、信息披露情况
(一) 我们已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和效果。
1. 我们已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保证财务部门岗位齐备,所聘用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该岗位工作,各关键岗位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我们通过记账、核对、岗位职责落实、职责分离、档案管理等会计控制方法,确保本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告编制有良好基础。
2.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内审部门已切实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能主动了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动态,对其发现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协调并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委员会能对本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予以审查,并就其独立性发表意见。
3. 本公司相关部门已严格按照所授权限订立采购合同,并保留采购申请、采购合同、采购通知、验收证明、入库凭证、商业票据、款项支付等相关记录。财务部能对上述记录验证,确保会计记录、采购记录和仓储记录保持一致。
4. 本公司定期检查销售流程中的薄弱环节,并予以完善。销售客户真实,客户所购货物有合理用途、并具备付款能力,货款回收真实,不存在频繁发生与业务不相关或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的大额资金流动,不存在通过第三方账户周转从而达到货款回收的情况。
5. 本公司已建立和完善严格的资金授权、批准、审验、责任追究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活动的管理。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互相占用资金、利用员工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进行货款收支或其他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款项往来等情况。/[如存在该等情况,应进行具体描述]本公司在20××年×月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互相占用资金、利用员工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进行货款收支或其他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款项往来等情况。针对该情况,本公司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
(1) 制定并严格执行《××制度》;
(2) ……
在采取整改措施后,自201×年×月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已不再发生相互占用资金、利用员工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进行货款收支或其他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款项往来等情况。
(二) 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下列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情况;招股说明书相关章节中已充分披露了本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行业趋势情况和市场竞争情况等,与财务信息相互衔接。
1. 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收入、利润的虚假增长;
2. 本公司或关联方与本公司客户或供应商以私下利益交换等方式进行串通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
3. 本公司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代本公司支付成本、费用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本公司提供经济资源;
4. 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PE投资机构及其关联方、PE投资机构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投资的其他企业在2012年度与本公司发生大额交易,从而使得本公司在2012年度收入、利润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5. 利用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少计原材料采购数量及金额,虚减成本,虚构利润;
6. [适用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服务企业]采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指使关联方或其他法人、自然人冒充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客户与本公司进行交易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
7. 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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