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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部钥匙管理方案
为了规范物业部钥匙使用管理工作,确保公用常用钥匙、自用常用钥匙和备
用钥匙的严格保管和使用,特制定以下钥匙管理、使用方案:
一、公用常用钥匙:
公用常用钥匙是指用于正常的开、闭店工作以及开启通道、以及公用区域的
钥匙。
1、公用常用钥匙的管理
1) 保安主管负责完成钥匙的统计和排序工作 (钥匙牌的号码与保管柜柜内标识
号码对应),做到准确无误:编制钥匙台帐,台帐编号与排序与钥匙本体编
号与排序必须完全一致。
2) 监控中心当值监控员负责公用常用钥匙和备用钥匙的保管工作。 所有保管的
钥匙必须使用专用的保管柜,保管柜必须上锁,并由监控员管理保管柜。
3) 开闭店使用的大门、通道钥匙与日常巡视使用的通道钥匙必须分开串接。
4) 钥匙柜内的常用公用钥匙应每月整理一次, 经部门经理批准及时做好更新和
补充。
5) 保安主管每月检查一次常用公用钥匙的编号、排序、串接以及保管情况。
6) 物业部经理对钥匙台帐进行审核, 负责组织、安排公用常用钥匙及备用钥匙
的管理工作。
2、公用常用钥匙的使用
1) 使用常用公用钥匙必须履行借用手续。 钥匙借用人必须是执行开闭店或巡视
任务的值班安管员。借用常用公用钥匙必须得到安管值班领班的同意。
2) 借用钥匙时由安管值班领班、 监控员及借用人共同核对钥匙数量及所借钥匙
是否与大门、通道门相符。
3) 借用钥匙时,由监控员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上登记,注明钥匙数量及借用
时间,借用人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上签字。
4) 借用人钥匙使用完后,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上写明归还时间,由借用人与
监控员、安管值班领班共同验证无误后,由监控员将钥匙放回原位。
5) 钥匙借用严格执行当班借当班还的原则,当班未使用完毕,可次班再借,并
重新履行上述程序。
6) 保安班长监督钥匙的使用情况,负责借用钥匙的追讨工作。
7) 借用者严禁擅自将所借钥匙转借他人,出现此类情况将追究借用人责任。
8) 任何人不准配制借用的钥匙。
二、备用钥匙 :
备用钥匙是指应对突发事件,为了抢救险情紧急开启商铺、设备机房、库房、
管井、办公室、公寓以及使用人其他自用房屋所使用的钥匙。
1、备用钥匙的管理
1) 监控中心监控员负责以下备用钥匙的保管工作, 所有保管的钥匙必须使用专
用的保管柜,保管柜必须上锁,并由监控员管理保管柜:
(1) 公用备用钥匙的保管
(2) 商户备用钥匙、 公寓住户备用钥匙分别由营运部、 物业部统一联系使
用人,由使用人将备用钥匙用信封密封并盖骑缝章(或骑缝手印)并
注明授权人和授权地点等必要信息交由物业部监控中心保管。 空置房
钥匙则由物业部代为履行使用人职责。
(3) 设备机房和管井的备用钥匙, 由工程部将备用钥匙用信封密封并盖公
司骑缝章并注明授权人和授权地点等必要信息交由物业部监控中心
保管。
(4) 财务室、 机要室、档案室备用钥匙, 由总经理办公室将备用钥匙用信
封密封并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授权人和授权地点等必要信息交由物
业部监控中心保管。
2) 备用钥匙需编制钥匙台帐。 台帐编号与排序与钥匙封套的编号与排序必须完
全一致。
3) 保管期间,备用钥匙的密封措施不得解除。
4) 钥匙柜内的备用钥匙应每月清理、盘点一次。
5) 保安主管每月检查一次备用钥匙的编号、排序、密封以及保管情况。
2、备用钥匙的使用
1) 当下列情况同时发生时,备用钥匙方可使用:
(1) 当火灾、 水淹、电气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 必须进入钥匙锁闭的区域
进行紧急抢救;
(2) 使用人无法立即到达现场亲自使用自用钥匙。
2) 险情发生时,在得到使用人可以得到物证或书证证据的授权情况下, 由下列
人员履行批准权力:
(1) 当公寓室内,由物业部经理批准;
(2) 当商铺室内发生险情时,由营运部经理批准;
(3) 当设备机房、管井内发生险情时,由工程部经理批准;
(4) 当财务室、机要室、档案室、公司办公室内发生险情时,由总经
办经理批准。
3) 险情发生时,在无法得到使用人授权的情况下,由下列人员履行批准手续:
(1) 当公寓室内、写字间室内发生险情时,由物业部经理请示,公司
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2) 当商铺室内发生险情时,由营运部经理请示,公司总经理或常务
副总经理批准;
(3) 当设备机房、管井内发生险情时,由工程部经理请示,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4) 当财务室、机要室、档案室、公司办公室内发生险情时,由总经
办经理请示,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4) 在得到批准之后,由安管值班领班启封备用钥匙, 并由监控员办理钥匙借用
手续,借用人必须是安管值班领班本人。
5) 备用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还, 并由安管值班领班采取临时性密封措
施。安管值班领班必须作出备用钥匙启用报告。 报告中必须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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