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规与案例分析》课程教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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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1 《旅游法规与案例分析》 课程教案 合同法律制度 (4课时) 教学目标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掌握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合同的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和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掌握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及旅游合同的特征。 教学重点 1、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常识 2、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的责任 教学难点 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常识 教学方法教学手段 讲授法 辅助案例教学法 多媒体辅助教学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合同是市场交易最常见、最有效的形式,也是法制社会交易主体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为了规范旅游市场,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在旅游活动中旅游经营者必须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作为旅游从业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合同知识,这对于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旅游经济活动秩序都是十分必要的。 讲授新课 第十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P200 1、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广义上讲,合同泛指一切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不仅包括广泛应用在日常生活中的民法上的合同,还包括行政法上的合同,劳动法上的合同,甚至国家间的合同。即使是民法上的合同,含义也很广,可以用在人身权领域,如收养协议、婚约等;也可以用在财产权领域,如买卖合同等。作为债权发生根据之一的合同,就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 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其经济组织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 在旅游过程中,旅游业的经营者和旅游者同属于有平等地位的民事主体,旅游经营者在向旅游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双方需要订立合同(即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法律特征 【1】、合同的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合同当事人应该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如果是上下级行政服从关系,其所订立的合同就是行政合同,而不是民法上的合同。 【2】、合同的主体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当事人表示出来的意思要有法律意义,否则也不是合同。如双方约定,甲明天请乙吃饭,这只是日常应酬,没有法律意义。 【4】、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一种协议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的产物,只有一方当事人无法成立合同,当事人之间意见不一致也无法成立合同。 二、合同立法 P201 1、合同立法及其适用范围 1993年3月15日第9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同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这是一部统一的、较为完备的、现代化的合同法。该法包括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共23章428条。适用于债权合同,不适用于身份合同,如:婚姻、收养、监护等。 合同法在我国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它规范的是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交易关系。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和颁布专门的旅游合同。但合同法对旅游业的各种交易活动具有同样的调整作用。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反映了合同的内在规律,体现了合同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整个《合同法》之中;既是立法机关制定的《合同法》的基本准则,又是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处理合同纠纷的基本准则;具有指导、约束和规范的作用。《合同法》第3-8条对基本原则做了规定。 【1】、平等原则 即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它是合同自愿原则的前提条件 当事人无论具有什么身份,在合同关系中都是独立的、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和承担违约责任方面彼此的权利、义务对等,不允许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这包含三个方面的平等:合同当事人身份平等;自愿作为前提条件;“机会”平等而不是“结果平等”。 【案例阅读】 履行合同应诚信 违约遭罚自受损 2005年3月3日,某印刷厂与某旅游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合同。合同约定:印刷厂为旅游服务公司加工旅游工艺品包装纸盒150万个,加工费为每个1元。原材料由旅游服务公司分三批提供,印刷厂须于3月25日前提供样品纸盒10个,检验合格后双方共同封样公证。 合同签订后,印刷厂便积极筹备,落实场地,组织了40多名职工进行加工生产,并于3月22日将按照要求制作的10个样品纸盒送去。旅游服务公司未经仔细检验即认为不合格。之后,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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