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docVIP

广西: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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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86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审批操作规范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性质 行政许可 行政审批使用范围、对象 适用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 对象: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 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二十七条 内容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行政审批条件 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安全评价报告; 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明书的复印件; 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经营成品油的,还应提交经贸或商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申请书式样及示范文本(见附件) 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剧毒化学品、成品油经营单位,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证)。 地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除剧毒化学品、成品油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证)许。 行政审批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决定-窗口发证 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一、行政审批流程图(见第三部分) 十二、行政审批收费 不收费 十三、行政审批定期检验 无 附件:申请书式样及示范文本 编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 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企业         经 办 人           填表日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切勿草书)或用打印机打印,同时要制作电子文档。 二、本表封面上的“编号”由发证机关编写。 三、本表中的“名称”、“地址”、“网址”和“信箱”栏目填写全称。 四、本表中的“企业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划分的企业类型填写。如果是分公司、办事机构,请在“非法人类别”栏目中□上划“√”。 五、本表中的“特别类型”、“经济性质”、“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的产权”、“经营方式”等栏目分别在□上划“√”,兼有者同时划“√”。 六、本表中的“主管单位”栏目,应当填写分公司、办事机构的上级企业单位名称。 七、本表中的“登记机关”栏目,应当填写营业执照的发证机关。 八、本表中的“申请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栏目中,“剧毒化学品”、“成品油(液化气)”栏目除按《办法》规定填写外,还应分别填写品名、品种和种类及经营规模、用途。经营规模即指每年经营多少吨;用途是指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建筑装饰、科教文卫、家庭生活使用。 九、本表中的“发证机关审批意见”栏目,应由发证机关填写;“省级发证机关备案意见”栏目,应由省级发证机关在市级发证机关报送的乙种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 十、本表中的“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栏目,应按发证机关化准本表中的“申请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栏目的内容填写。 十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类别”栏目,由发证机关在□上划“√”;“发证日期”栏目,应填写盖公章的日期;“有效期”栏目,应自发证日期起始,至第4年的发证日期的前1日,如:2002年11月20日至2005年11月19日。 十二、登记编号规定如下: 省级发证机关发放经营许可证的编号:甲种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为“AX经(甲)字[YYYY]QQQQQQ号”,其中:A—省、自治区、直辖市代字,X—省级发证机关的机关代字,经—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识别,(甲)—甲种经营许可证的识别,YYYY—表示发证的年份。QQQQQQ—表示批准证书的序号,如:京安经(甲)字[2002]000005;乙种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为“AX经(乙)字[YYYY]QQQQQQ号”,其中:A—省、自治区、直辖市代字,X—省级发证机关的机关代字,经—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识别,(乙)—乙种经营许可证的识别,YYYY—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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