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区项目审批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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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格式 专业资料分享 旅游区 旅游开发项目前期立项审批流程 对非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农场、牧场等特殊用地范围内的 旅游开发项目, 一般按照发改委非限制性行业项目立项报批程序审批。 主要流程 包括: 1、由建设单位提出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凭项目路条( XX副市长签字,已完 成)办理《贺州市 XX旅游区总体规划》;并提交贺州市旅发委专家评审会评审通 过,由市旅发委出具按该总体规划实施批准件; 2、凭《贺州市 XX旅游区总体规划》和市旅发委出具按该总体规划实施批准 件到市发改委出具《贺州市 XX旅游区总体规划》建设项目预核准批件; 3、市发改委出具 《贺州市 XX旅游区总体规划》 建设项目预核准批件编制 《贺 州市 XX旅游区环境评估报告》 、《贺州市 XX旅游区水土保持方案》 (市水利局)、 《贺州市 XX旅游区压矿报告》 (市地震局); 4、规划局出具项目规划选址意见; 5、国土局(林业局)出具项目用地(用林)预审意见; 6、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红线图) ; 7、规划、勘察和设计部门出具项目建设规划书、勘察报告、设计图; 8、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出具项目审批、备案意见; 9、办理招投标、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开工手续。 广西南国集团 2017 年 0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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