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塔部分气体灭火系统检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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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10 / NUMPAGES32 广州塔部分气体灭火系统检测、维修项目 招标文件 【编号: 】 招标单位: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22号 电 话:020 联 系 人:机电部 陈小姐 日 期:二零一八年十一月 一、投标人须知 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就广州塔部分气体灭火系统检测、维修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招标采购,现将招标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 2、招标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22号 3、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塔部分气体灭火系统检测、维修项目 4、招标项目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22号 5、招标工程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项目需求清单(详见《广州塔部分气体灭火系统检测、维修项目需求清单》)等相关资料。 6、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6.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2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即可); 6.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6.4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消防资质。 7、本招标项目设置拦标价,其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万元。 8、招标公示时间:2018年11月30日11:00至2018年12月7日11:00(北京时间)。 9、投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7日11:00(北京时间); 9.2 投标地点: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行政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22号首层北面)。 10、投标答疑及现场踏勘: 10.1 由我司统一组织答疑会及现场踏勘; 10.2 答疑时间:2018年12月3日10:30(北京时间); 10.3 答疑地点: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行政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22号首层北面); 10.4 现场踏勘时间:2018年12月3日10:30(北京时间); 11、投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要求 12.1 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书写,文字应清晰,内容要真实准确,产品资料齐全。 12.2 投标文件(一式4份,包括正本1份,副本3份),用信封密封,密封包装上写明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在内页需要盖章的地方和密封处盖章;同时需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电子版。电子版与书面版的所有内容必须一致。若两者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版内容为准。 12.3 投标文件一经递交不得作任何变更(包括运算错误)。 12.4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址送达。 12.5 招标单位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 13、开标时间:2018年12月7日14:30(北京时间)。 14、评标原则 14.1本招标采用综合评审法进行评标,具体评审方法及标准请见《广州塔部分气体灭火系统检测、维修项目评审/选定方法及标准》。 14.2 本工程的评标原则基于以下四点: 14.2.1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14.2.2严格保密; 14.2.3独立评审; 14.2.4严格遵守评标方法。 15、评标方法 15.1 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15.2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 15.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果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则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16、结算方式: 16.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给投标人作为预付款; 16.2项目完成并最终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1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7%给投标人。 16.3余款合同总额的3%为质保金,在项目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支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7、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因参与本次投标所支出的一切费用。不管最后投标结果如何,我司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8、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含合同内容,详见《广州塔部分气体灭火系统检测、维修项目合同》)。 19、我司对最终未中标的原因不作任何解释。 二、投标说明书 1、参与投标单位须按我司提供的所需清单进行报价。投标单位必须按我司要求整理投标资料,并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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