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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及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培训课件 武城县人民医院 张国柱 传染病疫情管理(报告、登记、核对、奖惩、培训)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传染病处置规范和处置流程 传染病疫情管理(报告、登记、核对、奖惩、培训)制度 1.基本要求 1.1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认真学习、讨论、宣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传染病法律法规。 1.2成立由分管院长、公卫科及各相关科室主任组成的法定传染病管理报告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医院的传染病管理报告工作。 1.3医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1.4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以及在传染病网络报告中显示的其他传染病。 1.5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 小时内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及网络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在2 小时内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发现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立即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6报告程序 每个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或可疑新的传染病时应及时向公卫科报告(电话直报:林莉。 对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甲类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疸、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病人和疑似病人应立即报公共卫生科(电话直报:公卫科:6217620 林莉。 对其它乙类、丙类传染病应于诊断后12小时内报公共卫生科。 检验科和接诊医师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时应及时电话报公共卫生科,对病人及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不得公开和传播。 2.门诊日志、住院登记、化验登记管理 2.1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薄、实验室登记薄、传染病登记薄和卡片收发登记簿。 2.2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薄,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传染病登记薄。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师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填写门诊日志或出入院登记或化验登记及传染病登记薄,并完整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告公共卫生科。 2.3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和确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2.4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 奖罚措施 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根据传染病检查上报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年终奖励。对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 4.6漏报每例罚主管医生50元/例,迟报罚款20元/例。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按下岗处理,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一、报告范围和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和所在科室应当立即电话报院办,通知医务科、院感科、公卫科、节假日报总值班。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或院内感染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医务科、公卫科或总值班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知院长和院内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中上下联络、人员疏散、消毒隔离、防护、现场保护和调查、医疗救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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