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国最大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民族、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
为了防止遗产继承纠纷,特请张甲和李丙作为见证人,并委托XXXX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一、由于本人经常出差且患有高血压,为防止意外死亡和遗产继承纠纷,特立本遗嘱。
二、本人现有主要财产如下:
1、坐落于上海市西藏南路1899号城开大厦3306室房屋一套,面积180平米;
2、建设银行定期存款30万元,账号:123456789;
3、沃尔沃S40轿车一辆,车牌号:沪A-24680
4、股票若干,银河证券公司,账号:135790
三、对于上述财产,本人处理如下:
1、城开大厦3306室房屋由妻子王媛媛继承;
2、建设银行存款30万元及利息由女儿丁丽继承;
3、沃尔沃轿车由儿子丁大继承;
4、银河证券的股票由母亲谢红继承;
5、其他财产由妻子王媛媛继承。
四、希望大家尊重本人的遗愿,和平处理遗产继承事宜。
五、本遗嘱一式三份,由张甲、李丙、谭红琳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人: (签字) 年 月 日
代书人: (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 (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 (签字) 年 月 日
本文系华律网 www.66L(中国最大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整理上传,转载注明出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