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专题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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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危险废物的管理 三、关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特别规定 ⑴危险废物名录(黑名单)和鉴别制度 对名录所列的危险废物实行特别管理,采取特别的污染防治措施。但是,名录只能包括现有的危险废物,而未能包含以后可能出现的危害废物。因此,除名录制度外,还需确立并实行危险废物鉴别制度。 * 五 危险废物的管理 三、关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特别规定 ⑵识别标志制度。 识别标志是指以文字、图像、色彩等综合形式表明危险废物的特性和种类。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 废 物 种 类 危 险 分 类 废酸类 刺激性/腐蚀性(视其强度而定) 废碱类 刺激性/腐蚀性(视其强度而定) 废溶剂如乙醇、甲苯 易燃 卤化溶剂 有毒 油—水混合物 有害 氰化物溶液 有毒 酸及重金属混合物 有害/刺激性 重金属 有害 含六价铬的溶液 刺激性 石棉 石棉 * * 五 危险废物的管理 三、关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特别规定 ⑶对危险废物实行强制处置;对不履行处置义务或处置方式不符合标准的,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 五 危险废物的管理 三、关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特别规定 ⑷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经营活动许可证制度。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只限于单位进行,不允许个人从事该种经营活动。 * 五 危险废物的管理 三、关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特别规定 ⑸分类控制,安全处置。 对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禁止混合、混装;禁止混载危险废物与旅客。 * 五 危险废物的管理 三、关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特别规定 ⑹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称危险废物流向报告单、运输货单)制度。 联单共分五联,颜色分别为:第一联,白色;第二联,红色;第三联,黄色;第四联,蓝色;第五联,绿色。 * 五 危险废物的管理 四、浙江省危废规范化管理要求 (二)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上报制度。台帐应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以此作为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编制依据。根据管理台账和近年生产计划,制订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管理计划应当包括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办法以及按月(季、年)转移(频次)计划等。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及时变更申报。 * 五 危险废物的管理 四、浙江省危废规范化管理要求 (三)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标识、警示标志和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贮存的废物类别、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时间等内容。 * 谢谢 * 危险废物专题培训 安全环保部 * 一 环境污染法律法规 1、环境污染刑法相关条例(我司涉及的)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三十九条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一 环境污染法律法规 2、严重污染环境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四)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五)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六)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 一 环境污染法律法规 2、严重污染环境 (七)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八)致使森林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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