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讲义 第二章 民事诉讼中的诉权、诉和反诉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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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第一审 民事案件 第二审 民事案件 发回重审 案件 再审案件 审判员+ 陪审员 审判员 审判员 按一审程序 另行组成 合议庭 原来是一审 按一审程序 另行组成 合议庭 原来是二审 或上级法院 提审 按二审程序 另行组成 合议庭 我国历史上的审级制度 中华民国时期 三审终审制度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 1954年开始(1954年的法院组织法正式确立,1982年和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将此规定为基本制度。) 两审终审制度 美国联邦法院 三级三审制 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 德国 地方法院、地区法院和州高等法院 法国 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和最高法院 英国 四级三审制 郡法院、高等法院、民事上诉法院和上议院 日本 简易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 世界主要国家审级制度比较 辛普森案陪审团的组成对判决结果的影响 刑事案件 9 名黑人、2 名白人和1名西班牙裔组成的陪审团 作出被告无罪的判决 民事案件 陪审团中有9名白人,没有一名黑人 辛普森对其前妻尼科尔及其男友戈德曼的谋杀负有责任,并判辛普森向戈德曼的父母赔偿850 万美元。5天以后,同一陪审团再度判辛普森支付2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费。 克林顿总统在判决后的当天即向全国发表讲话,称美国的司法制度也许会有缺陷,但我们都尊重这种法治传统,既然陪审团作出了这一判决,大家都应遵守之,保持冷静。他在两天以后也警告说,辛普森被判无罪可能会造成新的种族分裂。 第二章 民事诉讼中的诉权、诉 和反诉制度 第一节 民事诉讼中的诉权 第二节 民事诉讼中的诉 第三节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 第一节 民事诉讼中的诉权 一、诉权概说 (一)诉权的定义和实质 当事人享有的请求国家给予民事诉讼保护的权利。 诉权的主体为当事人; 诉权主体行使诉权的目的就自己的民事权益请求司法保护; 司法保护的方式是作出有利于诉权主体的判决 实质:司法保护请求权 (二)诉权的基本特征 1、它的行使须以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为依据 2、它为纠纷当事人平等享有。 3、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 4、它的内容包括进行诉讼的权利和满足诉讼请求的权利。 (三)诉权的双重涵义 程序意义上的诉权:指当事人进行诉讼,实施诉讼行为的权利。 实体意义上的诉权:指当事人通过诉讼满足其诉讼请求的权利。 二、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 区别:1、法律依据不同;2、享有的主体不同;3、产生的时间不同;4、行使的阶段不同 联系:1、诉权是诉讼权利的基础,诉权决定诉讼权利;2、诉讼权利由诉权派生,以诉权为中心,是诉权是各个不同诉讼阶段的不同表现形态。 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勘验人员和协助执行人) 诉权主体(当事人)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区别之一:主体不同 诉讼权利主体,即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三、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 四、诉权的取得和丧失 诉权取得的条件 诉权丧失的原因 五、诉权的行使、限制和保护 第二节 民事诉讼中的诉 一、诉的概说 诉的定义和特征 诉的双重含义: 程序意义上的诉和实体意义上的诉 请求 启动诉讼程 序 程序意义上的诉 保护民事权益 实体意义上的诉 法院 诉与起诉、诉讼、诉讼请求的界限 诉与诉权的关系 二、诉的要素 二要素说:诉的标的、诉的理由 三要素说:诉的标的、诉的理由、诉的主体 四要素说:诉的标的、诉的理由、诉的主体、诉讼请求 三、诉讼标的 (一)诉讼标的之基本含义 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法上的概念,是诉讼上的一种请求权,即原告向被告所为之权利主张。它表明了原告在诉讼中所追求的目标,同时也是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对象。 三、诉的种类 确认之诉 给付之诉 变更之诉 四、诉的合并与分离 五、诉讼请求的放弃、变更和增加 第三节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 一、反诉的概念 反诉是指在民事诉讼进行中,本诉的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的旨在对抗原告诉讼请求的与本诉有关联的诉讼请求。 反诉的特征 (1)当事人的特定性;(2)诉讼请求的独立性和关联性;(3)诉讼目的的对抗性;(4)诉讼时间的限制性。 反诉与反驳的区别 二、反诉的分类 (一)联系密切的反诉与联系疏松的反诉 (二)中间反诉与预备反诉 (三)任意反诉与强制反诉 三、反诉的要件 (一)反诉只能在本诉进行中提起 (二)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且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三)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能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合并审理 (四)反诉与本诉要有牵连关系 (五)被告提起之反诉未被法律所禁止 四、反诉的提起和审理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84、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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