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施工专项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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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施工专项交底 一、施工准备 1、路基施工前必须熟悉设计文件和设计交底,进行现场核对和施工调查。 2、根据现场收集的情况,按工期要求、施工难易程度和人员、设备、材料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 3、修建生活和工程用房,解决好通讯、电力和水的供应,修建好施工便道、便桥,确保施工设备、材料、生活用品的供应;设立必要的安全标志。 二、施工测量 1、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设计单位提供的水准点,进行水准点加密布设,水准点的闭合差应满足±20√L mm。 2、增设的水准点应设在便于观测的坚硬基岩上或永久性建筑物的牢靠处,也可设在埋入土中至少1米深的砼桩上。 3、路基施工期间至少每半年应复测一次水准点。 4、路基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钉出路堤坡脚、路堑堑顶、挡墙、边沟等具体位置桩。 5、再放完边桩后,应进行边坡放样,对高挖深填地段,每填挖1m应进行中线水平复测,测定其表高及宽度,以控制边坡的大小。 6、机械施工中,应在便桩处设立明显的填挖标志,距中心桩一定距离处埋设控制标高的控制桩,进行施工控制。 7、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放样时,宜先做成样板架检查。 8、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所有标志,特别是一些原始控点。 三、路基基底清表 1、在清表之前,在稻田地段完成纵、横向临时排水沟的开挖,纵向临时排水沟设置在红线图内大致在边沟、排水沟或截水沟的位置,与今后修建边沟、排水沟、截水沟配套,沟深40-60cm,沟宽约60-100cm,沟底设纵向流水坡度,沟内汇水排到公路用地外且不冲刷农田作物。 2、地表清理,用推土机推除腐植土、草根、树根等。在路基填方范围,路基填土高度<1m时,将所有树墩、树根和竹根清除至原地面。 3、.对农田地段,除推除表面草、杂物外,基底范围内的淤泥、软土清除干净,使基底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4、对沿线水井、粪池、沼气池等根据业主及监理现场确定的处理方案处理。 5、对表层0.3m厚的腐植土、草皮、杂物清除完毕后,及时进行回填压实。 6、清表深度应根据种植土厚度决定,清除的种植土应集中堆放;填方地段在清理完地表后,应整平压实到规定要求,才可进行填方作业。 四、路基施工 (一)、总体要求 1、路基施工应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把试验检测作为主要技术手段,指导施工。 2、路基施工中,各施工表层不应有积水,填方路堤应根据图纸情况和施工时气候状况,做成2%~4%的排水横坡。挖方地段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能使雨水及时排走。 3、雨季施工或因故中断施工时,必须将施工层表面及时修理整平压实。 4、地下水位较高而设计未做出具体方案时,应采取疏导、堵截、隔离等工程措施。 5、路基施工前应先做好截水沟、排水沟等排水及防渗设施。 6、取土坑原地面的草皮、腐植土或其他不易用作填料的土均应毁弃、处理。 7、取土坑的边坡,内侧宜为1:1.5,外侧不易小于1:1。 (二)填方路堤施工 1、路堤范围内的坑、洞、墓穴等,应用原地的土或砂性土回填夯实。 2、路堤基底原状土的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换填,换填深度不小于30㎝,并予以分层压实。 3、路堤填筑应按“四区段、八流程”工艺施工,水平分层填筑及填土(后)区段、平整区段、碾压区段、检验区段。 4、路堤填料,不得使用淤泥、沼泽土、冻土、有机土、含有草皮土、生活垃圾、树根和含有腐朽物质的土。钢渣、粉煤灰等可用作填料,其他工业废渣在使用前应进行有害物质的含量试验。 5、土方路堤应分层填筑压实,用透水性不良的土填筑路堤时,应控制其含水量在最佳压实含水量±2%之内。 6、土方路堤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最大松铺厚度不得大于30㎝,,路床顶面最后一层压实厚度不得小于8㎝。 7、路堤填筑压实宽度应满足最后路堤宽度,无挡土墙或挡土墙以上路堤填筑,在施工时应根据填筑高度超宽填筑。 8、路堤填筑应按全断面宽水平分层向上填筑,每填筑一层,压实度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土填筑上一层。 9、不同性质的土应分开填筑,不得混填。每种填料层累计总厚度不得小于50㎝。 10、桥涵及其他构造物处的填料,应采用设计要求的渗水料填筑。 回填工作应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11、桥涵填筑范围:台背顺线路方向长度,顶部为距翼墙尾端不小于台高加2m,底部距基础内缘不小于2m;涵洞填土长度每侧不应小于2倍孔径长度。 12、涵洞缺口回填时,应在两侧均匀对称回填压实。涵洞顶部天土压实厚度大于50㎝时,方可通过重型机械和汽车。 13、挡墙墙址部分的基坑,应及时回填压实,并做成向外的横破。回填过程中,应防止水的浸害。回填结束后,顶部应及时封闭。 14、填石路堤的石料强度不应小于15Mpa,石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层厚的2/3;分层松铺厚度不得大于50㎝。 15、天然土石混合材料中所含石料强度大于20 Mpa时,石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压实层厚的2/3否则应清除,石料强度小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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