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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目 录
TOC \o 1-3 \h \z \u 市环保局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依据目录 6
一、行政审批
排污许可证审批制度 8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制度 1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制度 17
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制度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 26
二、行政处罚
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制度 31
三、行政征收
排污费征收制度 61
四、配套制度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办法 67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规范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办法 69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规范权力运行部门会议制度 71
东营市环境保护规范权力运行专家评审制度 73
市环保局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源头预防腐败,深化规范环保权力运行工作,根据省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反腐倡廉、从严治政的方针,以制度创新为基础,以监督制约为保障,以依法实施、全面真实、注重实效、便于监督、高效便捷为原则,扎实开展规范环保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实施范围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事业单位。
三、主要任务
围绕建立“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权力运行机制,规范环保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应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清理行政权力。清理的范围既包括本部门所执行的专门职权,也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确定的共有职权;既包括以本部门为主要执法部门行使的职权,也包括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实施执法行为的职权。清理出的职权项目,应按“五权”进行分类,逐项登记造册:(1)行政执法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非行政许可审批等行政权力;(2)行政事业性收费权;(3)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重大项目、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决策权;(4)内部管理权,包括部门内部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权,财务支配、物资采购分配等管理权;(5)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
(二)明确行政责任。要根据本单位机构和岗位的设置情况,将法定职权特别是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干部选任等易发生腐败的权力进行合理分权,分解到具体机构和岗位。同时,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的具体责任,使每个部门、机构的领导和人员都明确自己岗位的行政依据、行政内容、行政范围、行政权限与义务、行政标准。分解行政职权,明确行政责任,既要防止平行机构和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又要利于相互衔接,增进协调配合,做到行政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时限清楚。
(三)公开行政行为。各部门要指定科室或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加工、发布本部门动态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信息。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强化权力运行动态公开,主动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在决策方面,要建立健全集体研究、社会征集、专家咨询、公开听证和决策公示等制度,依法公开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便于社会知情监督;在执行方面,要在履行职责或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时,特别是在行使审批、收费、处罚等权力时,必须向当事人告知全部与行使行政权力或办理事项有关的情况,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和承诺时限要求办理各类事项,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尽量满足当事人的信息需求;在结果方面,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可根据涉及范围,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或向社会公开。要从有利于群众知情办事和便于监督出发,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采取多种载体进行公示。
(四)强化行政监督。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制约,为规范环保行政权力运行提供制度保障。要在全面清权确权的基础上,对每项权力进行风险评估,实行分类分级分责管理,构建行政权力分级监管机制。要分别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明确具体监控部门,对不同监管层级的行政权力进行管理和监督。对监管层级高的行政权力,要采取风险提示、廉政谈话、诫勉教育等多种形式,由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监督管理。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3年7月下旬)。
1、召开全局会议,对规范环保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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