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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国贸天琴湾《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综合楼商业)定稿
商品房买卖合同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印制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中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2、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建议在律师指导下签订本合同。
3、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5、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在【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未选择的打×;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出卖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买受人协商的条款,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格式条款的规定。
7、未经福建省建设厅和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出售本合同文本。
8、本合同条款由福建省建设厅和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厦门国贸金海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17号宝拓大厦21层C21
营业执照注册号: 350200100012848
企业资质证书号: FDCA350201526
法定代表人: 朱吾 联系电话: 5537878
邮政编码: 361009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有偿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 湖里区五缘湾片区内湾西侧,环湾路东侧,特色商业街二期南侧 编号为 2007G29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 [2007]厦地合字(挂)字26号。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33533.499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住宅、商业 ,土地使用年限居住:自2007年10月01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 国贸天域G28G29地块G29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350206201008132号,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现售商品房备案机关为 × ,现售备案号为 × 。
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向买受人出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有效用地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白蚁预防合同及出卖人的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经有权机关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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