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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的追责
冒用他人行为、私刻公章法律意见书
冒用他人行为、私刻公章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XXXX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某公司盗用贵公司名义承揽环评项目进行欺骗的事情,贵公司XXX向我们陈述了事情的经过,并提供了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政府网站相关侵权的截图证据,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徐西华律师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发表以下意见,请贵公司参考。
一.新疆某公司盗用贵公司名义承揽环评项目,首先是对贵公司的一种侵权行为。
贵公司可以向侵权人发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消除影响,还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如果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贵公司损失。
二.侵权者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应立即停止执行。对建设单位来说,侵权者存在着欺诈行为。
侵权者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合同是盗用贵公司名义签订的,贵公司并无签订该合同的意思表示,也未履行签订该合同的行为。该合同对贵公司来说无任何法律效力,是无效的合同。
贵公司可以向建设单位发出声明,向建设方说明情况。要求停止履行该无效合同。
对建设单位来说,侵权者存在着欺诈行为。如果因侵权者的欺诈行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三.盗用他人名义不仅是一种欺诈行为,还存在着私刻公章的违法行为。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如果构成犯罪还要受到法律的刑事责任的追究。
侵权者冒用他人的名义,不是只是为了冒用而冒用,肯定有其经济目的。就本事件而言,目的是为了获得环评的项目与建设方签订环评的合同,最终取得可观的经济利益。如果与建设方签订了合同,就存在着私刻公章的违法行为。如果该数额较大达到了刑法规定的犯罪数额,将构成犯罪行为。依法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数额未达到犯罪数额,也将受到行政处罚。
贵公司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经了解如侵权者获利较大,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
徐西华律师
2014年9月28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供参考学习:
民事责任:
《合同法》
第54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9条:盗用、假冒他人名义,以函、电等方式进行欺骗或者愚弄他人,并使其财产、名誉受到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刑事责任:
《刑法》第280条第2款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9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他人冒用法人、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以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
《刑法》第22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行政责任:
冒用他人名义,私刻他人公章,未造成重大损失,不构成犯罪的,应按照《治安处罚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
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篇二:使用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效果
使用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效果
——法律行为主体的“名”与“实”
杨代雄
【学科分类】民法总则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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