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选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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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5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 ?? 模拟法庭民事剧本 时间:2009年03月20日 地点:佛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人物: 审判长:司马燕 书记员:郭风 原告:秦亮,男,1989年生,现就读于南海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应届学生,寄住校学生公寓27#508 原告委托代理人:葛粉,女,佛山市南海启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军,男,1972年5月生,在广州某知名品牌手机公司任人事部经理一职,主要负责该公司的员工招聘和员工工资发放工作。住本市通江路28号203室 被告委托代理人:姚海,男,佛山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兼职学生追讨工资未果案。 案情概述:去年来自南海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秦亮,在张军的介绍下进入张军所在的某著名品牌手机公司兼职做促销员时,出于对张军的信任,兼职的秦亮未与该公司签订任何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做一天付20元推销费,按月给工资。然而,在秦亮做工两个月后,公司曾经答应的工资却分文未给,秦亮多次追讨却屡屡被拒。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诉讼案即将开庭审理。请肃静!现在请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 (原告、原告代理人及被告、被告、被告代理人入庭) 现在宣读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纪律宣读完毕 ‘全体起立,现在请审判员入席。’ (转身)报告审判长,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均已到庭。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主审法官: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有无代理人? 原告:我叫秦亮,男,1989年生,现就读于南海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应届学生,寄住校学生公寓27#508舍。现委托佛山市南海启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葛粉作为一般代理人 原告委托代理人:我叫葛粉,女,佛山市南海启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审法官:被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可有代理人? 被告:我叫张军,1972年5月生,在广州某知名品牌手机公司任人事部经理一职,主要负责该公司的员工招聘 和员工工资发放工作。现住本市通江路28号203室,我委托本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姚海作一般代理人。 被告委托代理人:我叫姚海,男,本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审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佛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秦亮与被告张军为劳动者权益纠纷案。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司马燕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郭风担任记录。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重复。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交待回避权。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现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主审法官: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先由原告陈述事实。 原告:我在2009年9月30日,在张军的介绍下进入张军所在的某著名品牌手机公司兼职做促销员时,出于对张军的信任,当时我并未与该公司签订任何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做一天付20元推销费,按月给工资。然而,在我做工两个月后,张军及其公司却以我不是他们公司的正式合同工为由,曾经答应的工资却分文未给,我多次追讨却屡屡被拒。 原告委托人:根据我的当事人原告本人的陈述,我认为被告及其公司在原告在其公司工作期间,没有履行如实告知原告真实的工作信息的义务,并且借原告对《劳动合同法》的无知和对劳动力市场知识的缺乏之机,故意做出虚假答复、误导、欺骗原告,通过欺骗获得原告的信任,从而导致原告在违背自己真实意图的情况下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没有与被告签署有效的工作合同,最后被告一直以原告不是其公司的正式合同工为由以达到拖欠和拒绝支付原告应得工资的目的。 被告:(情绪有些激动):什么欺骗?我可没有欺骗他!这是诽谤。 主审法官(拍打惊堂木):请被告保持克制,让原告律师把陈述做完!原告律师继续作陈述! 原告委托人:好的!谢谢法官。现在我代我当事人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法院提出起诉,请求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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