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厨房用电磁炉设备采购合同.doc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酒店厨房电磁炉设备订购与安装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货物 名称 品牌/ 生产厂家 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说明 单价/元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1 酒店厨房设备 详见合同附件设备清单 详见合同附件设备清单 详见合同附件设备清单 合同总价款(大写): 元整,人民币: 元(详见合同附件设备清单) 1.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检测及因检测产生的二次搬运费、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并包括后续保修期内维修保养、备品备件发生等的所有含税费用。 1.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1.4本合同执行期间: 1 【 1 】合同总价包干 【 2 】合同单价包干,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付款以项目验收单数量作为依据,不因数量增减而调整单价。 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2.1交货时间: 2.2交货地点: 2.3 乙方应在交货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等)。 2.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要回收产品的包装,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回收产品包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否则视为乙方不回收。 2.5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及对产品的投保,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产品未通过甲方验收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6如甲方供货计划、交货地点或交货时间变更,应在乙方提交供货计划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 2.7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安装、调试采用下述第 2 种方式: 【 1 】不需乙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 【 2 】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以甲方通知的时间节点要求为准 。 【 3 】不需要乙方提供安装,但需要乙方进行安装调试。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质量保证 4.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履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同时乙方保证按其提出的协议供货质量保证承诺条款履行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时,采用要求最为严格的标准、规范。 4.2乙方须保证交付的产品满足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要求。 4.3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4 质量等级:合格 第五条 交货和验收 5.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如未规定具体交货时间及地点,则以最终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5.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5.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资料(如根据相关规定,产品需要通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检测的,乙方还必须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证书)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其他应具备的资料、物品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5根据本合同第2.7款的规定,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五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 5.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的承诺,且不得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7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收货或进行验收,否则乙

文档评论(0)

ligennv131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