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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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目 录 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 一 非法集资造成的危害 二 保险类非法集资分析 三 保险类非法集资案例 四 非法集资的防范提示 五 (一)中国保险行业最大的 非法集资案 第一作案阶段2003年到2006年,王付荣在泰州中支先后任团险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拼凑团单以团险当作个险来做,截留保费和挪用退保资金。 在此阶段,王付荣作案涉及资金约7500万左右,被骗客户约2000人。 王付荣,高中文化, 2002年进入新华人寿泰州中支,任泰州中支副总经理。自2003年开始,通过私刻投保单位印章、“拼凑”假业务的欺骗方式承保。此外,王付荣还用假退保单将退保金转入其个人账户或其控制的投资企业账户。截至案发,其集资诈骗金额累计达3.9亿元人民币。 第二作案阶段2007年到2009年,王付荣在因违规经营被免除泰州中支副总经理职责后,变本加厉,擅自违规设立6个“营销网点”,公然招聘业务员,借新华人寿团体人身保险产品的名称,设计固定收益产品,自行打印“保险凭证”收取保费,以销售保险产品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作案涉及金额共计3亿元左右。 某支公司经理胡某,以投资医疗器械、的士投标、经营房地产等为由,以月息10%至30%不等的高息为诱饵,陆续向77人共借款11205万元,期间归还本息8811万元,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胡某涉嫌集资诈骗的金额高达2000多万元。期间还伪造公司印章,用于车辆定点保险审批等。 由于此案是该县有史以来数目最大、受害人员最广的集资诈骗案,公诉人提出重判建议。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 (二)某保险支公司经理集资诈骗案 以各种方式向保险从业人员(尤其是高管)广泛发送邀请函,邀请其以现金等形式入股成立一家保险销售(经纪)公司,拟集资的保险经纪公司以赴美上市为由,向投资者承诺了高额回报。如3年内保证投资者最低获得36%的收益,最高可达6倍以上收益。而担保者为国外一家不知名的公司。 股权投资开始最低投资额仅为10万,推荐一名投资者可以有5%的提成,过一段时间最低投资额会提高到30万以上。 通过高收益、转介绍奖励、逐步提高投资额等方式诱惑投资者参与。 (三)环球愿景保险联盟 目 录 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 一 非法集资造成的危害 二 保险类非法集资分析 三 保险类非法集资案例 四 非法集资的防范提示 五 (一)加强教育宣导,增强风险防范和理性投资 加强教育宣导: 各级公司要通过晨夕会、专题培训、微信等方式,充分运用各种宣导材料,持续对全体员工和销售人员进行教育宣导,提高警惕防范意识,增强风险识别能力和理性投资意识。 “天上不会掉馅饼”,高额回报不可信: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当您参与投资时,请务必做到“一想二验三看四转五电”。 防范非法集资,牢记一想二验三看四转五电 (二)综合运用各类监测手段,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三)多方力量配合协助,及时举报风险问题 销售人员 总公司:jubao@ 总公司:010对实名举报并经核查确认举报属实的公司案件,公司将按照司法机关认定涉案金额的1%给予举报人奖励,最高限额为10万元;对举报属实但除作案人外与公司无关联的,按照司法机关认定涉案金额的1%给予举报人奖励,最高限额1万元。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结 束 语 珍惜自己的血汗钱, 保卫父母的养老钱, 守住子女的读书钱, 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 第3.2节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在实践中我们接触比较多的是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从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从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募集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在实践中我们接触比较多的是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从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从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募集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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