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评审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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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工作目标是:规范和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和监督,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和预、决(结)算审核方法,对财政投资项目进行审核与评价,力求使财政投资项目造价最合理,尽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操作程序 按照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的“暂行规定”、“操作规程”要求和《津市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评审工作的实际,评审中心在接受委托后将坚持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 (一)、前期准备阶段 ????1、组织项目评审小组。接到评审任务后评审中心组织项目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该项目组织全过程评审并对评审结论负责。 2、资料审查。评审小组对建设单位的申请报告、送审资料和相关业务股室签署的资金来源及意见的完整性进行审查,由建设单位填写预(结)算送审资料登记表,如有漏报应要求及时补报,并详细记录追收资料的时间,由评审组长和建设单位共同签收。评审中需要追报的资料建设单位应及时送达。 ????3、制定评审方案。由评审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评审方案,评审方案应包括项目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内容、需勘验的隐蔽工程、评审时间。评审方案经评审中心主任认可后实施。 4、开展学习培训。根据项目的具体评审内容及要求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组织评审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和专业资料。 ???(二)、项目评审阶段 ??1、项目初审。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方案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查,必须到项目现场勘察、核实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工程量等;对评审重点、难点和疑点内容要在现场书面取证、量度、拍照以备查,反复核实、仔细计算;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详细记录和计算,及时向评审中心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同时要求建设单位给予解答;评审工作底稿必须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存入项目档案。评审报告披露问题应充分,要有分析,有评价,有建议;初审完成后由初审人员签署初审意见。 2、项目复审。复审主要对评审原则、依据、方法是否合法、合理,计算是否准确,运用政策尺度是否一致。对项目投资进行复审,发现疑问,必须查阅初审工作底稿,核实清楚。复审的内容应形成工作底稿,复审过程中随时和评审组长沟通,补充材料,并取得一致意见。 3、初步评审结论。初步评审结论要对评审项目及其委托要求有全面的反映,包括对项目的基本情况、资金来源渠道的表述要清楚准确,对审增审减的原因要依据充分、计算准确。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既要客观披露,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又要阐明文件、法规依据;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作重点说明。 4、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对于形成的初步评审结论,经评审中心领导审查后,由评审组(2人以上)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建设单位对初步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必须出具书面意见说明理由;评审中心原则上不单独与施工单位交换意见,若需要施工单位参与时,必须与建设单位同时参加。 5、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异议内容,评审中心须进行复查,根据确认的情况进行调整,并在工作底稿中说明调整的理由、依据、计算调整的额度。 (三)、评审完成阶段 1、项目评审三审制。项目评审实行初审、复审、评审中心主任审核。参加评审的人员均要客观详实地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评审结论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后,建设单位在评审结论征求意见书上签署意见。如建设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意见的,按照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01]591号),视同同意评审结论。评审组在上报评审报告的同时,应对建设单位未签署意见的原因做出详细合理的说明。 2、评审报告。根据评审结论和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各评审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财办建[2002]619号)的要求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中心填写报告签发单(见附表五),报财政局相关领导签发。 (四)、施工过程中的投资评审 1、隐蔽工程。对于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隐蔽工程,评审中心以现场查勘计划表(见附表六)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到相关部位时,建设单位必须及时的通知评审中心现场查验,否则结算时对该隐蔽工程不予认可。对于现场及隐蔽情况,评审中心应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查验,查验人员应留好相关资料(文字、图片)并填写好工作底稿,为结算评审提供依据。 2、工程变更。涉及工程变更的项目必须征得评审中心的同意,未经评审中心同意的工程变更,结算时一律不予认可。 (五)、资料存档 1、评审资料整理存档。项目评审结束后,要及时将评审资料整理归档。各评审组在项目评审报告发出后,除了将评审结论、相关表格、评审底稿、资料清单等文本资料存档外,还应将定稿的评审报告、评审结论、评审报告审核意见表和相关表格的电子版存档。 2、评审资料借阅。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评审资料的,由借阅人填写资料借阅单,并经评审中心领导签字同意。借阅人须对借阅评审资料的完整性、保密性负责,用后要及时归档。 三、评审内容 (一)工程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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