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阿罗玛香精有限公司年加工 130 吨烤芝麻、90 吨脱脂花生粉、142 吨分装调味品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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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33 审批编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年加工 130 吨烤芝麻、90 吨脱脂花生粉、142 吨分装调味品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青岛阿罗玛香精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8年 11月 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1、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 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7、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PAGE \* MERGEFORMAT3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加工 130 吨烤芝麻、90 吨脱脂花生粉、142 吨分装调味品项目 建设单位 青岛阿罗玛香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金正秀 联系人 耿经理 通讯地址 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下马哥庄社区 联系电话传真 / 邮政编码 266000 建设地点 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下马哥庄社区 立项审批 部门 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0214-14-03-000014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1399 其他未列明农副食品加工 C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184 绿化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301.54 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 3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9.95 评价经费 (万元) 1.3 预期投产 日期 已投产(补办)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青岛阿罗玛香精有限公司租赁青岛正润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下马哥庄社区的现有厂房,建设年加工 130 吨烤芝麻、90 吨脱脂花生粉、142 吨分装调味品项目。项目总投资301.54万元,占地面积约2184 m2,建筑面积约3048 m2,主要建筑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等。项目投产后每年可加工 130 吨烤芝麻、90 吨脱脂花生粉、142 吨分装调味品。本项目职工定员17人,不设食宿,年工作天数280天,实行1班8小时工作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33号)和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项目类别为二农副食品加工业-2粮食及饲料加工的其他和三食品制造业-13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的其他(单纯分装除外),本项目需补做环境影响报告表。青岛阿罗玛香精有限公司特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其年加工 130 吨烤芝麻、90 吨脱脂花生粉、142 吨分装调味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在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二、项目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下马哥庄社区,根据房地产权证(青房地权市字)可知,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3、与《关于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中关于本建设项目的“三线一单”要求,具体见表1。 表 1:“三线一单”符合性 内容 符合性分析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根据《关于调整青岛市水功能区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8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发〔2014〕30号),项目不在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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