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1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PAGE
PAGE \* MERGEFORMAT2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新北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常采公[2015]0073号
采购人: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
集中采购机构: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419711644 第一章 总 则 PAGEREF _Toc419711644 \h 2
HYPERLINK \l _Toc419711645 第二章 投标文件 PAGEREF _Toc419711645 \h 4
HYPERLINK \l _Toc419711646 第三章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PAGEREF _Toc419711646 \h 6
HYPERLINK \l _Toc419711647 第四章 投标报价 PAGEREF _Toc419711647 \h 7
HYPERLINK \l _Toc419711648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 PAGEREF _Toc419711648 \h 8
HYPERLINK \l _Toc419711649 第六章 评标标准 PAGEREF _Toc419711649 \h 11
HYPERLINK \l _Toc419711650 第七章 项目功能技术需求书 PAGEREF _Toc419711650 \h 13
HYPERLINK \l _Toc419711657 第八章 格式附表 PAGEREF _Toc419711657 \h 108
PAGE \* MERGEFORMAT2
PAGE \* MERGEFORMAT103
PAGE
PAGE 105
第一章 总 则
一、招标项目:
“2015年新北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将建设成一套以打击、预防违法犯罪为目的,在全区9个镇(街道)的小区出入口、镇(街道)次干道路、重要建筑、案件热点区域、治安盲点等地点设立视频监控点和抓拍数据采集点,将监控图像实时传输到监控中心,通过对图像的浏览、记录等方式,使各级机关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直观地了解和掌握监控区域的治安动态,有效提高全区社会治安管理水平和居民安全感。
1.加密全区治安监控布点:在新北区全区9个镇(街道)13个派出所新建1235台高清球形网络摄像机、620台高清枪形网络摄像机,弥补案件高发部位、治安复杂地区、民生安全关注热点部位等打、防、控、管急需的视频保障建设;
2.加强重点部位出入口抓拍:在新北区全区新建720台高清智能型枪形摄像机,对重点部位、小区出入口进出的行人、非机动车及机动车进行24小时不间断抓拍,保证达到“车留下轨迹、人留下照片”的目标。
3、加强乡镇次干道路过往行人、非机动车及机动车的抓拍:在新北区全区新建825台高清智能型枪形摄像机,对乡镇次干道路过往行人、非机动车及机动车进行24小时不间断抓拍,保证达到“车留下轨迹、人留下照片”的目标。
4.监控中心扩容:3400个监控前端分别接入13个派出所监控中心,在相关监控中心主机房内需要增添传输、交换、存储管理、IPSAN、存储硬盘、机柜、防雷、不间断电源、空调、图像工作站等设施。
5.租用传输链路:3400个监控前端需要传输至各监控中心存储和应用,对应3400条传输裸光纤,由于自建成本和维护成本高,采用租用通信运营商的链路方式,即节约成本投资又有可靠服务保障。根据整合全区社会面视频监控的需求,预留裸光纤100条。本次项目共租赁3500条裸光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本项目信号和数据传输必需的通信线路资源以及在新北区全境铺设必要的光缆和线路的许可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与采购人(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签订保密协议。
4、投标选用的产品设备必须符合建设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要求,通过实战化应用测试、封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允许分包转包项目。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招投标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招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书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答疑会议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如无疑问,视作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条款和要求。招标人作出的澄清修改和变更将公告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招标文件各项条款最终解释权归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