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一汽轿车.pdfVIP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07年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最大限度的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包括 但不限于首次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向投资者募集用于特 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 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分析,确信投 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或变更后 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 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六条 公司应对募集资金投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七条 为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实行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制度,财务部门在银行设立专用帐户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存放。 第八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应遵循适当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在募集资金数 1 额较大且根据投资项目的信贷安排确有必要在一家以上银行开设专用账户的,在遵循 同一投资项目的资金在同一专用账户存储原则的前提下,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在一家以 上银行开设专用账户。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九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由使用部门填写审批单,项目规划部门根据募集 资金使用项目审批,必要时可由项目规划部门报请其主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由财务 部门执行。 第十条 项目规划部门需要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银行专户进行资金使用的统 计,在审议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向总经理及董事长进行汇报。 第十一条 禁止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 募集资金。 第十二条 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的前提下,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募集资金可以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或 其他安全性投资。闲置募集资金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第十三条 实际募集的资金超出项目计划所需资金的部分,经董事会决议并报股 东大会批准后,可作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或其它项目投资的后备资金。如果超过本次 募集金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 络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保荐人须单独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十四条 因市场等原因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时,应严格要求按法 定程序办理,新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中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 应对变更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并作出决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公告, 披露以下内容: 1、董事会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说明; 2、董事会关于新项目的发展前景、盈利能力、有关的风险及对策等情况的说明; 2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89****031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