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质量管理论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论文
提高我国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的对策探讨
摘 要:药品是人类与疾病做斗争的重要武器,药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及病人的用药安全,所以搞好药品的质量管理不仅是药品企业发展的前提,也是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本文具体探讨了如何提高我国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药品生产企业 质量管理 对策
一、完善GMP认证管理体系
(一)改变目前GMP认证两级检查制度
根据对其他先进国家的考查,GMP认证工作要么由国家统一组织,要么直接由国家认证检查机构负责。我国现阶段的两级认证体制,是新时期我国药品生产企业多、保持社会稳定大环境不得已的一种制度,难免产生地方保护、认证不公平的情况。为了保证GMP认证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笔者建议:
1.所有品种的药品GMP认证检查工作由国家统一组织管理,GMP认证检查员应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认证中心统一在国家GMP认证检查员库中随机抽取调派,采取本省检查员回避制度。这样做的困难就是现阶段药品生产企业依然很多,由国家统一管理难以实施。
2.参照加拿大的模式,GMP检查工作由5个地方监察中心负责,根据区域划分,各中心负责对其任务辖区内的企业GMP检查。可将我国根据地域划分成几个区域认证中心,负责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的认证检查工作。
(二)加强检查员队伍建设,逐步向专职检查员发展
检查员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认证结果和命运,也反映出一个国家GMP的整体水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已开始着手工作,改变目前检查员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一方面加强对现有检查员的考核,对不合格的检查员逐步淘汰出检查员队伍,同时加强对检查员的再教育,国家已主办了几期检查员提高班,国家现在正从现有检查员队伍中筛选外语水平高的检查员,准备组织他们到国外进行GMP知识培训并参与国际互相认证工作。随着我国GMP标准的进一步修订和提高,逐步和国际接轨,建议我国GMP检查员也向专职检查员方向发展,这不仅符合国际规则,同时也能避免回避问题。
(三)加快GMP标准的修订,尽快与CGMP标准接轨
我国目前执行的GMP标准,是由WHO制定的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GMP标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制药企业在生产的现代化、自动化、信息化等方面,差距还比较大,面对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我们必须不断地去发展、提高GMP标准,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向CGMP靠近。
CGMP是目前美、欧盟、日等国家执行的GMP标准,也被称作“国际GMP标准”。1999年日本和欧盟开始实行CGMP;2004年年底,欧盟和美国实现CGMP认证双边互认。
CGMP标准并不等同于我国目前正在实施的GMP标准,GMP注重的是硬件设施的改造,而CGMP认证更注重的是软件建设,GMP中对任职人员的职责少有约束,而CGMP对人员的职责规定严格细致,这样的责任制度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药品的生产质量。
二、允许企业充分利用闲置生产能力,鼓励药品委托加工
来自中国医药企业竞争力研究课题组的一份报告显示,通过GMP认证的70%的企业之中的50%以上的企业设备闲置、缺乏新品、资金链条紧张,而其中30%的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因此,充分利用生产能力对企业缓解资金链条的压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很重要。
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鼓励药品委托加工(OEM)。而我国现行的药品委托加工政策,是199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的《关于药品委托加工有关规定的通知》,严格规定了药品委托加工是一家药品生产企业持有药品批准文号,委托另一家药品生产企业加工药品的行为。2004年8月5日
三、注重人员培训,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FDA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分为3个层次,包括新人的培训、日常培训和优化培训。新人培训:新进入监管人员监督技巧的获得必须经历很强的针对性培训,要求具备丰富经验的监管官员带教至少一年的时间。日常培训:保证提供不间断的专业教育和核心能力的培训,以维持监管人员的工作水平。优化培训:通过设立奖学金的方式,鼓励、资助优秀雇员进修和提高。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可以借鉴美国FDA对药品监管人员的培训经验,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充分履行各自监管职责。
四、创新监督管理方式
药品GMP认证只是对生产企业监管的一种手段,是生产准入的基本条件,在实际生产中,企业是否按照GMP的要求组织生产才是关键。
(一)药监部门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证跟踪检查和监督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责任制,将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进行有效分工,实行省、市县局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建立全省举报联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