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尚秉和《焦氏易林注》(简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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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导言《焦氏易林注》叙《焦氏易林注》例言校勘记说例《易林》逸象原本考读者须知简体横排版点校说明修订版前言乾之第一坤之第二屯之第三蒙之第四需之第五讼之第六师之第七比之第八小畜之第九履之第十泰之第十一否之第十二同人之第十三大有之第十四谦之第十五豫之第十六随之第十七蛊之第十八临之第十九观之第二十噬嗑之第二十一贲之第二十二剥之第二十三复之第二十四无妄之第二十五大畜之第二十六颐之第二十七大过之第二十八坎之第二十九离之第三十咸之第三十一恒之第三十二遁之第三十三大壮之第三十四晋之第三十五明

焦氏易林注 上 焦氏易林注叙 昔者同年友尚君节之着《焦氏易诂》,河北大儒王晋卿先生见之曰:“此书将二千年易家之肓词呓说一一驳倒,使西汉易学复明于世,孟子所谓其功不在禹下。”陈散原与王晋卿书曰:“读尚氏《焦氏易诂》,叹为千古绝作,以今世竟有此人着此绝无仅有之书,本朝诸儒见之,当有愧色。”夫王陈二先生皆老师宿儒,于周易皆有著述,胡以倾佩此书若是之极哉。墉于周易夙未致力,徒震乎二先生之言,而莫明其所以然,乃即《焦氏易诂》而读之,久之,悉节之先生注《易林》,复抽绎《焦易》着为《易诂》,其大本大原皆在《焦氏易林注》中,然后知二先生倾佩之由而绝非妄叹也。盖《易林》一书,二千年来无有通其义者,今所传元刊旧注及陆敕先、顾千里、黄荛圃所考订丁宴易林释文、翟云升、牟庭等之易林挍略,统所释祇二三百条,且祇人物、故事及字句之讹误。至于考及易象者,千余年来无一人也,独节之谓西汉释易之书无如《易林》之完善,凡《易林》之辞,无一字不从象生,且无一象不本之易。于是搜求易象之根源,考稽林词之依据,校勘板本之沿革,纠正音韵之讹谬,逐字注释,使读者燎若观火,无一不解之词,亦无一无根之象。盖古圣人之作易,本由观象,后圣人之系易,亦由观象。《焦氏易林》之辞,仍不外观象而已,但其所用之正象、覆象多半失传,故学者不解其所谓,岂知以艮为龟、为金,以兑为月、为老妇,以坎为矢,以乾为日,坤为水,皆本之《易》而二千来年无有识者,故《易》多误解,《易林》之辞亦遂难通。今节之独得之,盖不知几经研考,几经印证,反复寻绎,不得不休,积之既久,始逐次领悟,又久之,始融会贯通。大义既通,不但为焦氏之功臣,实于易学所关至巨,其有功于后学甚大。至于爬梳字句,阐发幽滞,考稽故事,为先儒所不能释或释之而误,为一一订正其失者,犹其余事也。乃《焦氏易诂》既付梓传世,《易林》之注以篇帙浩繁,印行匪易。小儿道益从先生游,筹之至再,力亦未赡。会丰润董宗之、董作人昆仲闻之,曰:“是我后学之责也。”慨然相助,是书始得公之于世,夫以二千年人人爱读之书,而人不能解其义,今忽冰消雾释,剨然得解,则是书之出,始剑光射斗,不能终湮者,理也。然非宗之昆仲之热心文学,亦不能成功若是之速。语云:“附骥而名益彰。”其是之谓乎?故并及之。 已卯冬月,年愚弟蒲城仵墉谨识。 焦氏易林注例言 西汉释易之书,其完全无缺者,祇有《焦氏易林》与杨子《太玄》,乃《太玄》至汉末宋衷首为之注,吴陆绩因之作释失,范望更因宋陆而集其成。至唐王涯、宋许翰、司马光等更起迭为而注益详,独《易林》无注者。乌程蒋氏影元本略注其故实,然甚尠,十卦九注未详,偶有注者,皆《左传》、《国语》所习见,无大益也。后牟庭作校略,丁晏作释文,陈乔枞据《易林》以解齐诗,顾千里、黄丕烈等于字句皆略有考订,而丁晏解汇为猬,以李耳为虎名,最为精当,然皆病其太略,且所释祇名物故实,至于以卦象释《易林》文者,讫无一人。盖自东汉以来,易象即失传,后儒所知卦象,皆以汉魏人所用者为范围,而《易林》之辞无一字不从象生,其所用之象,与易有关者约百七十余,皆为东汉人所不知,故东汉人解易多误。后儒不知其误,而反疑《易林》,以其用象与汉魏人不合也,于是林辞之难解过于易矣,其详尽在《焦氏易诂》中。 一、《易林》虽不明解易,然能注易者莫过于《易林》,如以坤为水、为鱼、为心志、为疾,以艮为牛、为龟、为国、为邑、为床,以兑为华、为老妇,以巽为少姬等逸象,易之不能解者,皆赖以得解。及其既解,然后知易林所取之象,仍本之易,至为明白,无如二千年学者竟熟视无睹也。而尤要者,则在其正覆象并用。圣人叙卦,除乾、坤、坎、离、颐、大过、中孚、小过正覆不变外,余一正卦必次以覆卦。而杂卦震起艮止、兑见巽伏、咸速恒久诸辞尤示人以象正如此、覆则如彼之义。乃自正覆象失传,凡《易》之言正覆象者,多不得解,独《易林》知之。凡遇正覆震相背者,不曰谗即曰讼,于是《震》卦之“婚媾有言”、《左传》之以《谦》为“谗”得解。凡正反兑相背者,不曰谗侫即曰争讼,于是困之“有言不信”、讼之“小有言”得解。其正覆震相对者,不曰“此鸣彼应”即曰“此唱彼和”,于是中孚之“鹤鸣子和”得解,其余象覆即于覆象取义,象伏即于伏象取义者,亦皆本之易而先儒皆不知,致易义多晦,故唯《易林》能补二千年易注之穷。 一、《系辞》云:“圣人观象系辞。”是所有卦爻辞皆从象生也,而说卦之象皆举其纲领,使人类推,非谓象止于此也。又示人以复象,如乾为马、震坎亦为马,坤为舆、震坎亦为舆,坤为腹、离亦为腹。非谓某卦有某象,即不许某卦再有某象也,视其义何如耳。而其例甚繁,为笔所难罄。盖其详尽在口传,至东汉口传一失,所有易象大都不知,而浪用卦变,不变不能得象,如颐、损、益之龟象,虞翻不知艮即为龟,必使某爻变成离以取龟象。由汉讫清,几视为天经地义,至焦循遂以一卦变为六十四卦而易学之亡遂与王弼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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