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业务知识问答.doc

  1.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房产业务知识问答 基础知识篇 1、住房二级市场包括哪些方面? 答:住房二级市场包括:商品房、允许已购公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使用权、以及居民个人之间不同产权性质、不同地域之间的房屋买卖、置换。 2、什么是二手房? 答:二手房是指非开发商出售的、由房屋产权人或购买人转让的房产。包括已取得权证需要转让和尚未取得产权证需要转让的房产。包括私房、单位自管房、二手商品房、上市房改房等等。 3、什么是已购公有住房? 答:指职工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所购得的住房。 4、么是解困房? 答:是指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专门修建的用于解决特别困难户的拥挤住房问题的住房。 5、什么是房改房? 答:经市房改办批准房改或经售房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房改并报市房改办备案;且已签订住改合同并按房改政策规定缴清购房款的。 6、什么是房屋拆迁? 答:房屋拆迁是拆迁人在建设活动中,因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对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转移属他人所有或使用的房地产权益的行为,它是房地产权益转移的一种特殊方式。 7、什么是商品房? 答:应具备以下条件: a、向开发商购买的且已签订购房合同经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b、已交清购房款(持有全额购房发票); c、房产未设定抵押、未被司法部门限制权利(如查封、冻结)。 8、已购公房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答:需要条件是: a、 取得《土地房屋权证》; b、 开具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c、 已按规定补清超标面积房屋价款。 土地房屋权籍登记篇 9、土地房屋权证的办证依据和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我市土地房屋登记管理工作中,主要依据《宪法》、《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1997年9月1日实行的厦门市人民政府第60号令《厦门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的具体要求,进行受理登记、审核、确权发证。 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⑴土地房屋权属来源合法;⑵四至界线清楚无争议;⑶面积准确。 10、拆迁安置房因原业主死亡,暂未办理继承,能否按原业主名下登记产权证? 答:被拆迁房屋原权属来源清楚,但业主已死亡,暂时不能办理继承的,由申请人(继承人或原代理人或持证人)出据具结保证书后,根据厦府(1997)综018号文第六条规定,其拆迁安置房可按原业主名下确权发证,但应注明业主已故字样。 11、被拆迁房屋在拆迁前已实际发生变更,如何办理安置房产权登记? 答:被拆迁房屋权属来源清楚,拆迁前因业主死亡而发生继承或买卖、赠送、析产等并经公证或法院裁决,但未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仍按原业主名字签订的,若涉及买卖、赠送,按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补交契税,给予办理安置房产权登记;若涉及继承、析产,按实际发生行为办理安置房产权登记。 12、几种不能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情况 答:市政府60号令是我市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厦门市城镇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若干问题处理意见》主要是针对商品房、住改房和拆迁安置房这三大类房的办证难问题提出妥善的解决办法,不能办证的情况还很多。大致可概括以下几种: (1)完全没有合法的用地、建房批准手续的; (2)用地、建房手续不齐全且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 (3)房屋未竣工或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的; (4)四至界址、界线不清,权属有纠纷、争议的; (5)超建、超占以及改变用途的部分未经依法处理的; (6)购房手续不合法、不齐全的或未全额交清购房款的; (7)重复出售的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权利的房屋; (8)购房主体本身存在问题的,如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或法人单位己不存在的或自然人己故未办理继承的等等。 13、商品房、房改房和拆迁安置房这三类房屋办证需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这三类房屋办证需具备的基本条件概括为:(1)符合城市规划;(2)房屋已竣工;(3)购房(安置)手续合法、完整齐全。具体如下: A、商品房: a、已签订购房合同且经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b、已交清购房款(持有全额购房发票); c、房产未设定抵押、未被司法部门限制权利(如查封、冻结)。 B、房改房: a、经市房改办批准房改或经售房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房改并报市房改办备案; b、已签订住改合同并按房改政策规定缴清购房款的。 C、拆迁安置房: a、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经市拆迁主管部门确认的,可按确认书的内容办理权属登记。 b、拆迁安置房产权办理,均由拆迁人统一办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注销登记,报送拆迁协议确认,统一缴交相关税费及申办领取土地房屋权证。 14、建设项目未经批准怎么办理土地房屋权证? 答:对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按如下办法处理:㈠1990年4月1日之前开工建设的项目 (含城镇私有房屋)未经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或与市规划管

文档评论(0)

小教资源库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