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pdfVIP

青岛市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pdf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青青岛岛市市药药品品监监督督管管理理体体制制改改革革实实施施方方案案   根据省政府 《关于印发全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 通 》 (鲁政发 (2001)6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 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编制和干 部人事管理等问题的通 》 (鲁药监人 (2001)341号)及省编办、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青岛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 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 (鲁编办 (2001)113号)精神,结 合青岛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及全国、全省 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会议精神,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 则,改革现行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充实市药品监督管理机 构,组建各区、市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并实行市以下药品监督管理 系统垂直管理,加大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力度,逐步建立依法监管、 执法统一、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保证人民群 众用药安全、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市医药经济健康发 展。   二、职能调整   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医药行业管理职能移交给市经委。 将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药政、药检职能和医药行业管理部 门承担的药品生产、流通监管职能分别移交各市、区药品监督管理 局 (分局)。   三、编制管理    (一)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各级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 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按省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确 定。全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人事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市的人 事工作政策和法规。在上级编制、人事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增人计 划内,计划、录用、考核、人员调配等项工作,由青岛市药品监督 管理局会同市编制、人事部门办理。市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部门指 导各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组建工作。    (二)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改革中人员分流和安置工作,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党政机关 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意见的通 》 (青办发 (2001)11号)实施。    (三)市以下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人员管理权 上收到青岛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新机构时,要严把进人关,坚 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在认真制定“三定”方案的基础上,做好职位分 类和人员选配工作,确保队伍素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冻结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医药管理、药政 机构及药检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的通 》 (鲁编办[1999]61号)规 定,对1999年12月31日以前在编,原从事医药管理、药政和药检工 作,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在进入新建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时, 应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竞争上岗的办法进行人员定岗;对原从事 医药管理、药政和药检工作,但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在进入 新建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时,按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办 理。原超编人员、非编人员、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1999年12月31日 以后调入医药、药政、药检机构的人员,由当地政府负责分流安 置。   四、干部管理   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各市、区药品监督管理 局 (分局)领导干部,以青岛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管理为主,任 免前须征求当地党委的意见。处级干部的任免按青岛市处级干部管 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财务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   各市、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建后,其资产及财务管理维持现 行办法不变,经费由各市、区财政负担。各市、区财政部门要积极 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机构的组建工作,按照预算内外资金统 一管理的原则,核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年度经费预算,保障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各市、区要认真落实新组建药品监督 管理机构的办公场所、设施、经费,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 条件。    (一)对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直属机构的人员经费,要按 照编制内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补贴标准核拨;公用经费按 照当地财政预算定额核定。要重点保证药品抽检、打假、办案等专 项经费。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本地区的社会发展计划,实行统一规 划和管理。属于政府安排的药品监督事业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要 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规定的程序审核批准。    (二)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直属机构的事业性收费收入和 罚没收入,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严 格执行罚缴分离和票款分离的有关规定。    (三)各级财政、国资部门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国 家和省、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在各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建时, 凡涉及国有

文档评论(0)

ormition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