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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品盘点与财务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店铺财务运作,确保公司财产物资安全、规避资金、财产损失等风险 ,
现对相关业务流程规范如下 :
一、 盘点规定:
1、盘点方法: 定期、不定期、全盘、抽盘等
(1) 不定期抽查盘点:指由财务部组织不定期的对店铺各库区及卖场
的库存商品进行抽盘或全面盘点。
(2) 定期盘点 : 是根据每日或每周营业完成后进行的盘点 , 定期盘点
要求进行的是全面盘点。
2、盘点前的准备工作:
(1) 清点所有货品数量,与电脑库存数据初步核对;
(2) 核对货品标签与货品(货品印记)是否相符;
(3) 将各类票据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与清点;
(4) 更新电脑数据库;
(5) 准备盘点所用的计量器具及各类销售票据;
(6) 由盘点总负责人指定人员参加盘点,盘点期间暂停进、退货;
(7) 避开销售高峰期(周末、双休日,节假日) 。
3、盘点操作流程:
(1) 由专门指定人员对柜台珠宝首饰进行盘点, 盘点时按珠宝首饰商
品分类、品名、编号、单价、数量进行逐一核对,用扫描枪将标签条
码逐个扫入盘点系统,确认系统内货品图片与实货相符;
(2) 全部扫描后查询盘点差异, 核对实盘数量及货品是否与数据库相
符;
(3) 根据柜台实物盘点情况, 电脑自动生成盘点结果报审表, 打印并由全体盘点人员签字确认,分送会计、商品等有关部门。 ( 日盘、周
盘由店铺主管组织销售人员进行;由销售人员按实盘数量如实填写盘
点表,店铺主管或主管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盘,盘点完成后,双方和主
管要在盘点表上签名确认) 。
4、盘点结果处理:
每次盘点完成后将制成盘点表,由相关盘点人员及监盘人、店铺主管签名确认,盘点表要先与店铺台账核对确定是否存在差异,如有差异要立刻找出差异原因并分析。
正确无误的盘点表将上交财务部,由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核对账实是否相符,如有差异,要及时跟进和找出差异原因。
对于盘亏的物品,要落实到相关责任人,要对责任人和店长等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为了实时对店铺的现有库存进行监控,要求店铺每天要以电子邮件形式
发送销售日报表至财务部(具体看格式) ,由财务部相关人员核对库存商品是否正确,从账面上对商品进行监控,如确有必要,财务部将派出专人至店铺进行突击或通知盘点形式进行实地盘点,以确保账实相符。
二、店铺的现金及备用金管理规定 :
1、店铺营业款 ( 碎银 ) 和备用金必须分开管理, 营业款 ( 碎银 ) 不得挪作备用金使用,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元。 当天的营业额与碎银分别独立存放,当天营业款现金由店长清点审核独立上锁存放,第二天
店长自己取出存款;如店长休息,营业款由组长锁好存放,直至存钱人
员(店长 / 销售主任)在同事见证下,开锁复核。要求在有监控摄像头下
复核。
2、店铺备用金的金额按店铺面积大小、商场经营模式(专卖店 / 商场租
赁柜台)决定。商场租赁柜台 500 元 / 月;专卖店面积小于 50 ㎡的 1000
元/ 月,专卖店面积大于 50 ㎡小于 100 ㎡的 1500/ 月。
3、备用金应用于日常店铺开支及低值易耗品等购买 , 购买物品需要保留
凭证及票据 , 并每两个礼拜按既定报销流程到财务部报销一次。
4、备用金由店长保管,和费用票据单独存放于保险箱内。
5、各店铺要对备用金的领用、报账等情况进行登记,合理领用备用金,
登记本上要求有日期,用途、收入、支出、报账日期或是返还日期等事
项,要求经领人和批准人签名。备用金报账后的余额要及时进行返纳,
返纳要求在事项完成后三天内办理完毕(如有特殊情况应先与店铺主管
沟通,可以推迟二天办理),备用金登记本要求专人登记保管 (具体格式
如附表)。每天营业终了店铺要把当天的备用金情况上报财务人员 , 上报
内容包括 : 上日余额 , 本日支出 ( 详细说明支出内容 ), 本日收入 ( 列明收入
内容 ), 本日余额。
6、店铺营业款 ( 碎银 ) 必须锁入保险箱, 第二天当班人员上班后应及时清
点并确认是否与台账相符。
7 、原则上店铺的每日库存现金金额不得超过 3000 元(除碎银、 备用金外),超出规定金额必须在当日下午四点前, 由店长或主管如数存入公司为店铺开设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并保留存款回执以备核查;店长或主管外出存款时必须在其他员工见证下,在存款签出本上登记、签名。
8、公司及店铺任何人员都不得挪用店铺钱款, 店铺需使用备用金支付日
常开支的, 100 元以下有店长批复,超过 100 元不满 200 元的由主管批
复, 200 元以上需经经理同意后方可开支,店铺备用金要设置专门登记
本(登记本相关规定按第二条规定执行) 。未经规定的程序请示同意, 擅
自挪用营业款者做贪污或盗窃公款处理,除追回赃款外,按公司财务制
度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处罚, 数额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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