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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铅蓄蓄电电池池行行业业现现场场环环境境监监察察指指南南 ((试试行行))
(环境保护部2011年9月)
前言
本指南介绍了铅蓄电池行业主要 产工艺、产污节点和治污工
艺,分析了现场环境监察的要点,给出了定性检查和定量测算方
法,供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执法参考使用,不具强制性。各环境监察
机构在定期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选择指南部分或全
部监察要点,自行制定 《检查方案》和 《检查清单》,实施现场执
法检查。
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为各地区统计数据汇总而成,代表行业一
般技术水平,个别地区由于地域、经济、技术等因素,可能会与本
指南所列参考数据略有出入。指南中“3.监察工作依据”所列政策、
标准更新后,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本指南适用于全国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对铅蓄电池行业 (包括极
板制造和组装、单独极板制造及单独组装的铅蓄电池企业)实施的
现场环境监察工作。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
本指南起草单位为中国轻工业清洁 产中心、中国环境科学学
会。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组织制订。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目录
1适用范围
2术语和定义
2.1蓄电池
2.2铅蓄电池
2.3开口式铅蓄电池
2.4密封铅蓄电池
2.5免维护铅蓄电池
2.6外化成
2.7内化成
2.8电池极板
2.9铅烟
2.10铅尘
2.11硫酸雾
2.12絮凝沉淀法
3监察工作依据
3.1政策
3.2标准
3.3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现场监察程序
4.1监察准备
4.2制定方案
4.3现场检查
4.4视情处理
4.5总结归档
5现场监察方法
5.1资料检查
5.2现场检查
5.3现场测算
5.4现场访谈
6建设项 目现场监察要点
6.1产业政策
6.2选址
6.3环评制度执行
6.4“三同时”制度执行
6.5试 产管理
6.6清洁 产审核
7铅蓄电池企业监察要点
7.1产业政策
7.2 产现场
7.3污染防治设施
7.4环境应急建设
7.5综合性环境管理制度
8环境监察报告
8.1监察对象的基本信息
8.2现场监察情况
8.3处理建议
附件一:工艺、产污节点及治污工艺
1.铅蓄电池 产工艺
2.产污节点及治污工艺
附件二:铅蓄电池 产企业环境监察单
附件三:铅蓄电池企业执行的主要标准
附件四:废铅蓄电池企业政策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依
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辖区内铅蓄电池 产企业 (包括极板制造和组
装、单独极板制造及单独组装的铅蓄电池企业)履行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各项政策及标准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
处理的活动。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2.1蓄电池
蓄电池,又称二次电池,指能将化学能和直流电能相互转化。
电池经放电后,可用充电方法使其活性物质复原以后再放电,故能
以充电、放电方式循环重复使用的装置。
2.2铅蓄电池
又称铅酸蓄电池,指电极主要由铅制成,电解液主要是稀硫酸
的一种蓄电池。一般由正极板、负极板、隔板 (隔膜)、电解液、
电池槽、电池盖和接线端子等部分组成。
2.3开口式铅蓄电池
酸雾直排式结构,内部气体与外部气体压力一致的蓄电池。
2.4密封铅蓄电池
当铅蓄电池在规定的设计范围内工作时保持密封状态,但当内
部压力超过预定值时,允许气体通过一个可复位或不可复位的压力
释放装置逸出的铅蓄电池。
2.5免维护铅蓄电池
在满足规定的运行条件下,使用寿命期间不需提供维护的蓄电
池。
2.6外化成
极板化成俗称外化成,也称槽化成,即将 极板先在化成槽中
进行充电后,经水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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