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8号拉林铁路现场试验室与砼拌合站验收办法.doc

[2014]28号拉林铁路现场试验室与砼拌合站验收办法.doc

  1. 1、本文档共3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0 - PAGE 15 关于印发《拉林铁路现场试验室与砼拌和站 验收办法》的通知 总指现场各指挥部、各参建单位: 现将《拉林铁路现场试验室与砼拌和站验收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12月20日 拉林铁路现场试验室与混凝土拌和站验收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建川藏铁路拉林段工程建设管理行为,不断完善公平公正的检查、考核和验收评价机制,把握原材料进场、检测试验和混凝土生产关键,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09》、《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铁路工地试验室和混凝土拌和站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工管办函﹝2013﹞300号)及相关试验规程、规范及各参建单位的投标承诺,为统一检查验收标准,特编制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验收”是指对试验室、拌和站的资质条件、资源配置、生产能力和工作环境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是否符合投标承诺和满足生产需要,是否达到技术标准和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等方面的综合核查。 第三条 “申请单位”为标段合同单位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项目分部或作业队的试验室或拌和站必须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名义提出。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四条 验收项目和标准 验收项目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每个试验室或拌和站验收的全部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可评价该试验室或拌和站为合格,同意投入使用。 第五条 合格条件 一、主控项目:每一项指标和要求全部符合要求。 二、一般项目:每个项目按满足要求的程度进行评价,80%及以上验收项目合格(带扣分项目的扣分合计不超过10分)。不合格的项目,应注明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 为不影响施工进度,试验室和拌和站信息化验收工作在信息化安装、培训完成后一周内完成验收。 第六条 施工单位中心试验室、预制梁(板)场试验室、试验分室(独立授权)及混凝土拌和站,由施工单位自验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初验,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后报拉林铁路建设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总指挥部)安质部组织验收,各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主任根据情况全程参加验收。 第七条 施工单位试验室或拌和站具备验收条件后,将申请材料报监理部审批并初验合格后,由监理部报总指挥部安质部验收;监理单位试验室由监理部组织自验合格后,将申请材料报总指挥部安质部验收。 第三章 现场试验室验收 第八条 组织机构及人员 一、项目开展符合国家法定检测试验规范和程序;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检测流程及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试验人员均持有铁路试验检测证、人员数量及技术职称满足规范及现场工作要求(核查标书、人员证件、书面及上墙图文); 二、根据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铁路工地试验室和混凝土拌和站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工管办函﹝2013﹞300号),拉林铁路各施工、监理试验室专业人员由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培训和考试通过后持证上岗,考试之前按原人员岗位资质要求执行。 第九条 仪器设备 试验室应根据承担的工作内容及投标承诺配备仪器设备,且满足规定试验检测项目的要求。仪器设备的工作性能、状态、量程及精度(分辨率)应满足标准要求。所有仪器设备必须进行相应的检定或校验,并做好仪器设备状态标识(核查标书和设备台账、检定证书,实物核对)。 第十条 管理制度 试验室应建立以下主要管理制度: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试验工作管理办法、试验室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试验检测环境管理制度、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审核及发放制度、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等。并做到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方法流程正确、责任明确、操作性强,且各项管理制度应分类上墙(核查书面及上墙图文)。 第十一条 设施及环境条件 一、操作间分区明确、布局合理,环境、温湿度等满足标准要求; 二、每个操作间的面积不宜小于12㎡,标准养护室不宜小于20 ㎡(监理单位12 ㎡),且应满足实际生产需要和工作要求。混凝土室、胶凝材料室、化学分析室、力学室等应配备空调,标准养护室应配备自动养护系统; 三、试验室仪器设备应合理安置,相互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四、仪器设备应制定操作规程,统一格式并贴于墙上醒目位置(现场核查书面及上墙图文); 五、试验室应配备办公、劳保、防护用品及安全设备(施),专用交通和通讯工具。 第十二条 标准规范及试验记录、报告 一、试验检测标准、规范、方法等技术文件齐全,有效(核查规范目录和标准规范样本); 二、各种试验记录、报告、台账表格齐全规范(查看样表)。 第十三条 人员培训 针对本项目

文档评论(0)

oujiangyi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