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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屏门乡秋源村护栏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为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建设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髙投资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办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 投标管理条例》,经研究决定对淳安县屏门乡秋源村护栏建设工 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的基础上,择优确定施工单位。
一、综合说明书
1、 业主单位全称:秋源村村民委员会
2、 工程名称:淳安县屏门乡秋源村护栏建设工程
3、 建设地点:秋源村
4、 投标资格要求:
注册地在淳安县并同时具备园林绿化三级和城市道路照明 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报名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 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资质证书;2、企业营业执照;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委托 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项目经理证书。
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单位必须编制壹份投标文件(正、副本)。
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 亲自签署,并加盖印签。
投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涉 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 何责任。
二、 投标报价方式:
采用让利报价(含税金)。
三、 报名和现场踏勘:
1、 报名日期:2014年12月04日至2014年12月10 口 16时30分止。
2、 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资料费400元,不论是否中标不予退 还。
3、 现场踏勘与报名同时进行,投标人自行勘察。
4、 报名地点:屏门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彭飞蜻四、 标书送达
时间:2014年12月04日 至2014年12月10日16时 30分止。
地点:屏门乡人民政府
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11日09时。
地点:屏门乡人民政府大会堂
六、 工期要求:奖罚措施、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安全生产。
1、 淳安县屏门乡秋源村护栏建设工程工期2个月。
2、 招标工期为合同工期。延误支付违约金1万元。
3、 由于业主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延误工期,经业主与承 包人鉴定确定后,工期可以顺延。由于施工而造成的工期延误、 施工质量等问题,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政策处理由政府负 责。
4、 本工程质量要求:参照市政工程有关条文规定标准验收。
5、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组织方案,明确项目负责 人投入设备和安全措施,安全责任均由施工方承担。
七、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1万元现金,由投标人在提交招标文件时交 纳。投标人未中标的予以退还。已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工 程质量保证金;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一年后归还全部履约保证 金。在三天内不签订合同的,为自行放弃,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
八、 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本工程先由承包单位垫资施工,工程款待上级部门验收合 格后按下拔额度支付。
税金按工程结算款,由中标单位负责。
九、 开标、评标、定标办法:
㈠、开标
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据招标规程负责 主持,按规定组建招标领导小组及评标委员会,全面负责该工程 评标工作。
开标前,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单位 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开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当投标文 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⑴未密封的。
⑵未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印章的。
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的。
⑷逾期送达的。
⑸投标单位送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
⑹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
(无效的标书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会议上当场确认)。
㈡、评标
由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定办法,评标委员会从事具体评 标工作。
评标会议
(1)开标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⑵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
评标过程保密
⑴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 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⑵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 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 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⑶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 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 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资格后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其投标 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 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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