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标准》.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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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利水电技师学院文件 学院教 〔2016〕1号 关于印发 《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 标准》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学院 《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标准》予以印发,请遵照执 行。 附件: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标准 四川水利水电技师学院 2016年7月21 日 四川水利水电技师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6年7月21 日印发 附件: 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标准 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专业技能强、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富有 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教师队 伍,推动专业建设,提高教研水平,带动学院教学全面改革,推进教学 质量稳步提高,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专业带头人标准 第一章 基本条件 第一条 忠诚党的职教事业,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 德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风端正,具备教师资格。 第二条 治学严谨,具有一定的协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条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师、讲师、工程师水平 (能力),从 事本专业教学三年以上。 第四条 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实践能力,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讲 授过本专业两门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实习课,教学效果优良,学生满意度 高。 第五条 生产实践强,能够较好从事和组织学生的实践教学,取得 良好的效果。 第六条 组建专业教学团队,能够带领本专业教师做好专业建设及 教研、教改工作。 第七条 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发 展动态,及时掌握专业发展方向和社会需求,具有较强的专业教学文件 编写能力。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牵头制定本专业发展建设规划,在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方 面发挥主导作用。依据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确定核 心课程和核心能力,主持编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带领专业团 队贯彻执行。 第九条 做好课程改革与建设工作,努力创建精品课程。认真解读 和深刻理解精品课程的内涵与标准,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积极投身于课 程改革与建设。 第十条 组织教材建设。按照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汲取专 业建设、课程改革成果,积极组织校本教材编写,并努力使之成为市级、 省级、国家级规划教材。 第十一条 做好省级、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作,以实训基地 建设带动专业建设和发展。 第十二条 开展产学研合作和课题研究,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1、加强与行业、企业以及相关教科研所的联系,积极参与企业的 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利用本专业教学团队的技术力量开展科技服务; 2、在产学研结合过程中,着力培养专业教学团队的创新能力和技 术应用能力; 3、积极探索本专业的专业建设与改革方面的课题研究以及为企业 服务的实践性课题的研究; 4、积极推进专业产业建设,为专业产业队伍提供技术保障。 第十三条 对青年教师进行培养和指导,帮助其提高教学和教科研 水平,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使之尽快成长为骨干教师。 第十四条 负责本专业师资团队的规划和建设,发现并培养优秀青 年骨干教师,努力形成合理的专业教师队伍。 第十五条 在教师中开展教学方法、专业建设等培训,开设专业学 术讲座,开展公开课、示范课等。 第三章 工作成效 第十六条 牵头制定本专业发展建设规划,年内主持完成适应现代 职业教育体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教学标准、专业核心课程标 准,并实施。 第十七条 主持一门校级及以上专业核心精品课程建设。 第十八条 主持至少一项校级及以上专业教研课题。 第十九条 每年在人社系统、教育系统、公司系统及以上刊物发表 专业论文一篇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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