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复旦大学第章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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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复旦大学第章PPT

第一章 税法概论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与特征 税收的产生 税收是一个历史范畴,是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后,普遍出现剩余产品并且形成专门执行社会职能的公共权力即国家以后而产生的 我国古代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最早出现的财政征收方式是“贡”,即臣属将物品进献给君王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市场税收产生于西周。在西周,征收军事物资称“赋”,征收土产物资称“税”。 春秋后期,赋与税统一按田亩征收 明朝摊丁入地,按土地征税。 清未,租税成为多种捐税的统称,农民向地主交纳实物曰租,向国家交纳货币曰税。 (二)税收的外延 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形式特征。 税收三性是区别税与非税的外在尺度和标志。 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 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二、税法的定义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并不是指税法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利,而是指纳税人的权利是建立在其纳税义务的基础之上,处于从属地位。 税法的另一特点是具有综合性,它是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法规组成的体系。 三、税法的功能 1.税法你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2.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 3.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 4.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税法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 四、税法的地位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税收收入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来源,而财政收入是维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经济基础;第二,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税法以税收关系为自己的调整对象,这一社会关系的特定性把税法和其他法律划分开来了。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 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 税法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命令、服从。 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按税法规定纳税。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调整范围不同,但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者,将受刑事处罚。 第二节 税法基本理论 一、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是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 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1、税收法定原则 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即如果没有相应法律作前提,国家则不能征税,公民也没有纳税的义务。 收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 (1)税种法定 (2)税收要件法定:税收要素(征税主体、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 (3)程序法定:所依据的程序要素必须经法律规定,并且征纳主体各方均须依法定程序行事。 2、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 【例】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劳务报酬所得畸高的实施加征的规定,对所得高的提高税负,量能课征,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税收公平原则 3、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经济效率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 行政效率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 4、实质课税原则 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例】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实质课税原则 (二)税法的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 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还可进一步推论: 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即新法实施后,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例】从2009年5月起,我国开始对卷烟在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税率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的5%。假定在2010年,某卷烟批发企业被查出其2008年隐瞒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如果该企业被追征了5万元的消费税,这样处理,违背了税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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