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执行难原因探析及对策.docVIP

H--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执行难原因探析及对策.doc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PAGE PAGE 1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执行难原因探析及对策   近年来,我国汽车工业迅猛发展,公路交通网络日益健全,为道路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和壮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国民经济的稳步增长、人均收入的提高,使人们“行有车”不再是梦想。但由于人们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机动车辆致人损害事故也日渐增多,人民法院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大幅上升,对该类案件的执行任务也随之加重。由于种种原因,相当数量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得不到及时执行,甚至无法执行,成为人民法院执行难的一个新特点,申请执行人在精神、肉体和经济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对法院产生了诸多抱怨和诘难,引起了法院乃至全社会的关注。基于这一现状,本文选择在江西省吉安市13个基层法院开展有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执行情况的调查,通过分析实证材料,探寻此类案件执行难的原因,集思广益,总结执行经验,提出破解此类案件执行难的对策。以期化解此类案件引发的社会矛盾,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一)调查范围   1、地域范围   本次调查选择的地域范围为江西省吉安市下辖的13个。基层人民法院,包括2个城区法院、1个县级市法院、10个县级法院。吉安市位处江西省中部,国土面积为25271平方公里,辖区常住人口470余万。农业为该市传统产业,在GTP中占据主导地位,属经济欠发达地区。   2、时间范围   本次调查以2001年至2005年9月为时间段。这一时间段在国家经济发展“十五”计划和“四五”普法计划时期内,且跨越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分别调整的时期,能够较客观、全面地反映一定经济发展时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执行现状,发现其变化发展的规律。   (二)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以上述时间段内吉安市13个基层法院立案执行的所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为对象。本文所指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受理和审理,并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或《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相关规定,对发生在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作出裁判的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   二、调查方式   1、向13个基层法院执行局发出调查提纲,收集各基层法院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执行情况的实证材料,包括立案数、裁判方式(判决、裁定、调解)、已执案件数、未执案件数、未执标的数、执行期限、被执行人职业和居所(农村或城市)。   2、根据上述反馈情况,走访吉水、永丰、新干三个县法院的执行局长和部分执行员,了解其在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具体的执行方法。   3、召集峡江县法院的全体执行员座谈,提出问题,谋求解决办法。 ????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执行情况和特点   (一)受理   2001年元月至2005年9月期间,吉安市基层法院共受理并立案执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663件。其中2001年78件,2002年104件,2003年130件,2004年182件,2005年1—9月份169件。   (二)执行   1、执结案件数与执结率。2001年,吉安市基层法院执结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65件,执结率为83.3%;2002年执结91件,执结率为87.5%;2003年执结88件,执结率为67.7%;2004年执结117件,执结率为64.3%;2005年1—9月执结104件,执结率为61.5%。   2、执行根据的裁判方式。在已执结的465件案件中,有335件的执行根据是调解书,占72%;执行根据为判决书的有130件,占结案数的28%。在未执结的208件案件中,执行根据为调解书的有12件,占未结案件数的5.8%;执行根据为判决书的有196件,占94.2%。   (三)未执案件标的数   由于已结案件标的数过于庞大,本次调查仅统计了未执案件标的数。2001年吉安市基层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未执标的总计20.8万元,平均每案为1.6万元;2002年未执标的总计17.94万元,平均每案为1.38万元;2003年未执标的总计151.36万元,平均每案为1.72万元;2004年未执标的总计462.8万元,平均每案为3.96万元;2005年1—9月未执标的总计406万元,平均每案为3.9万元。   (四)执行期限   2001年至2005年9月,吉安市基层法院执结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执行期限在六个月以内的为412件,占立案数663件的62.1%;在六个月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ldj21532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