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PAGE
PAGE 5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原则: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第三条 管理任务:对学院所有固定资产从购置、使用直至报废的全过程实施管理。
第四条 管理体制: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
1、院级: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财务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办公室)代表学院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处(财务办公室)代表学院负责固定资产的资金账务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
2、系(部、处、室、中心、图书馆)级:负责本部门所使用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为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并设专(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一名,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事务和本部门所使用资产的建章建制工作(各部门固定资产专(兼)职管理员配备情况必须报财务资产管理处备案,原则上要考虑相对稳定性。如确需变动,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五条 管理的主要职责
1、制定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2、负责固定资产账、卡的建立和管理,定期进行账、卡、物的清查核对工作。
3、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配置、转让、损坏、丢失的有关手续和账务,以及报废的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定货、采购、验收、入账、编号、建卡、建档工作。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界定和分类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界定
学院利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及其他收入或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接受捐赠、无偿调拨等形式取得的资产,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管理:
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但价值较高的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等资产,按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具体如下:
(一)房屋及构筑物。房屋包括教学用房、科研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出租用房、职工生活用房(不含已出售房屋)、学生用房、后勤用房等;构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电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及软件等。
(三)通用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文物包括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陈列品包括标本、模具等。
(五)图书和档案。图书包括图书馆、资料室、阅览室等的图书资料、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等,档案包括档案馆的纸质、音像、实物、照片、电子等资料。
(六)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指家具、用具、被服装具、特种用途的动植物等。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增加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1、各部门于财务资产管理处编制下年度财政预算前,根据学院的发展规模、专业设置、教学、生产和科研需要以及学院下达的资金计划,提出下年度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交财务资产管理处初审汇总,经分管院领导审查同意,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审议,提交党委会审定。经核定后的购置计划,作为下年度的采购执行计划,未报送计划或者计划未被批准,一律不执行。
2、学院固定资产购置原则上由财务资产管理处统一采购,力争做到优质优价,同时加强监督,提高透明度,防止不轨行为和伪劣产品进入学院。具体操作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四川商务职业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应的审批程序和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3、学院应加强固定资产采购活动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法律咨询审查制度,严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
购入、自行建造、改建扩建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项目承办部门牵头并协调项目使用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财务资产管理处、工会等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必要时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经验收合格后,办理固定资产增置手续。
接受捐赠、调入的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参照本条执行。
第四章 固定资产折旧
第十条 学院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固定资产的成本。折旧类别和折旧年限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采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