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二 商业银行业务操作相关法律法规(19页).doc

单元二 商业银行业务操作相关法律法规(19页).doc

  1. 1、本文档共1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单元二 商业银行业务操作相关法律法规 任务一 商业银行法概述 任务二 商业银行负债业务法律法规 任务三 商业银行资产业务法律法规 任务四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法律法规 任务一 商业银行与商业银行法 第一节商业银行与商业银行法 一、商业银行 (一)商业银行的概念: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二)商业银行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1、商业银行是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公司法人。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这意味着分支机构: 不能有独立于本商业银行的法人地位,只是在本商业银行直接管理下的分支机构。 不能有独立于本商业银行的名称。 不能有独立于本商业银行的资产。 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债务由本商业银行负责清偿。本法如此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银行债权人的利益。 2、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主体金融机构。 中介职能 支付职能 信用创造职能 服务职能 3、商业银行依法接受银监会的监管。 (1)商业银行的监管机关是银监会。 (2)商业银行应当依法接受银监会的监管。 (三)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 1、“三性”原则(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第4条 2、企业化经营原则(四自方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 3、业务往来中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第5条 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 4、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第6条 5、严格贷款的资信担保、依法按期收回本息的原则。第7条 6、依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的原则。第8条 7、公平竞争原则。第9条 8、依法接受银监会监管的原则。第10条 二、商业银行法 (一)概念:商业银行法是调整商业银行的组织及其业务经营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995年5月10日,8届人大13次会议通过;2003年12月 主要内容:共9章95条(原来91条) (二)、立法目的 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 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九十二条??外资商业银行、中外合资商业银行、外国商业银行分行适用本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三条??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存款、贷款和结算等业务,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第九十四条??邮政企业办理商业银行的有关业务,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三、为什么要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 商业银行不同于其它金融机构的最大特征就在于,商业银行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 在实践中,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比较特殊的地方就是对商业银行吸收存款业务的监管。 1、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高度不对称性 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是一个中介机构,它促使资金由盈余方向稀缺方流动。 2、银行同业间交易的广泛性 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会占用大量的同业资金,因此一家商业银行的倒闭会引起其它商业银行的资金短缺。 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商业银行章程是商业银行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以书面形式规范商业银行行为的基本准则。依法定程序制定商业银行章程,是设立商业银行的必要条件。章程对商业银行的内、外部关系,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对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是他们必遵守的行为准则。 有限责任公司的商业银行 章程 1.名称和住所;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   9.法定代表人,   10.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银行章程 1.名称和住所;   2.经营范围,   3.设立方式;   4.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6.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7.董事会的组成、职责、任期和议事规则;   8.法定代表人;   9.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10.利润分配办法,   11.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2.通知和公告办法;   13.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

文档评论(0)

a13355589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