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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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行政仲裁。通俗讲就是当我们与别人发生纠纷无法协调时,可以向政府申请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是法定行政复议机关应行政争议特定方当事人的申请,审查对方当事人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并作出相应裁决的行政司法行为。通俗的说,当我们不服政府机关的某一执法行为的时候,可以想该机关的上级申请裁决。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的活动,通俗的说,当我们不服政府机关的某一执法的时候,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行政诉讼具有终局性。 诉讼: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2.性质和任务 性质:法律法规怎样规定的、怎样做是对的,做得不对应该怎样处理或惩罚等。 任务:A熟悉基本理论知识,认识重要性和法规建设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了解与国际的差距。 B树立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从业、依法行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传播法律知识,织法、懂法、守法。 3.目的意义 A实际工作需要 B法制建设和法规发展需要 C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D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需要 E宣传群众的需要 (一)基本理论 1.概念:畜牧业法规是指由国家或相关行政部门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确保我国畜牧业发展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总和。这里所指的畜牧业法规是广义的法规,泛指与畜牧业相关的所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 2.行政概念: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活动,即国家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权力的行为。 3.行政主体: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4.行政概念: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活动,即国家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权力的行为。 如: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我国的动物防疫行政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草原法》的规定,我国的草原行政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督管理机构。《饲料管理条例》规定:我国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政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5.行政行为:以行为所指相对人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如制定行政管理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立法的行为,以及发布决定和命令的行为。并不是所有的行政主体均有权实施所有的抽象行政行为,选定的抽象行政行为同特定的行政主体有一定的对应性。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的行为。如:草原行政管理部门对违反《草原法》的管理相对人依法进行处罚。具体行政行为应用广泛,人们通常所说的行政行为就是指这类行为。 ①羁束性:是指畜牧兽医行政主体受法律规定的严格约束,无自由裁量余地的行政行为。例如,某管理相对人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条件,向动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动物卫生合格证,动物卫生行政主体经审查合格,必须予以办理,没有任何裁量余地。 ②自由裁量:是指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或虽无法律规定,但允许畜牧兽医行政主体将自己的意见评价参与其间。例如《草原法》第六十六条规定“非法开垦草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规定给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留下自由裁量的余地,罚款金额在违法所得一倍至五倍之间,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 ③依职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畜牧兽医行政主体不需要管理相对人的请示,自行做出行政行为。例如动物防疫行政主体发现个体兽医无《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动物诊疗许可证》而从事兽药经营及行医活动,可对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④须申请性:是指畜牧兽医行政主体按照管理相对人的申请而被动地做出行政行为。例如管理相对人申请办理《兽药生产许可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为其办理相关批准手续的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具体行政行为是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执行。这就是二者的互赖性。 (二)行政法律关系 1.畜牧兽医行政法律:指经畜牧兽医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因实施国家行政权而发生的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人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外国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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