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郑州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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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郑州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PAGE \* MERGEFORMAT7 2017年度郑州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评审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全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及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7〕40号)精神,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调整   (一)拓展职称评价服务范围   1.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   在郑州市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中央驻郑单位以及在郑州市内注册的市外分支机构)均可参加我市的职称评审。   2.从事工程技术的技能人才,符合下列条件,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申报助理工程师:   ⑴取得相应专业中级工(职业资格四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⑵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⑶取得相应专业技师(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申报工程师:   ⑴取得相应专业技师(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⑵“河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申报高级工程师:   ⑴取得相应专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   ⑵“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⑴我省特级技师获得者;   ⑵“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的高级技师,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8年。   3、拓展我市非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申报条件   非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1)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   (5)中专毕业,获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或获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6)高中及以下毕业且年满35周岁者至少从事本专业满10年以上(含10年)可直接破格申报工程师。   (7)技师学院毕业并获技师证书者可按大专学历对待;技师学院毕业并获高级工证书的可按中专对待;   评审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1.从2017年起,我市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下放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以及科学研究、图书资料、档案、工程等辅助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限。   郑州市委党校、郑州市职工大学以及参照高校教师进行职称评审的单位,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校,以及自主评审高校中不具备评审条件的系列(专业),可采取高校之间联合评审、外聘专家、单位委托其他高校或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进行。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按照学校自主评聘要求执行;国家重点学科(专科)、重点实验室的主要负责人参评(转评)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经省职改办批准,可不做要求。   2.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郑州市所辖县(市、区)设立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将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县(市、区),具体评审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本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郑州市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继续按原组织实施方式进行。在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中小学教师,由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   3.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市组建郑州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具体评审工作由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原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不再进行建设工程专业的评审工作。原郑州市非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绿色通道”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不再进行评审工作。   (三)拓展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贯通渠道   我省在开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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