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人民检察院 聘任制书记员、法警岗前培训 ——检察纪律学习 * 主讲人: 严明的纪律是干好检察工作的 根本保证 * 检察纪律 规章制度 工作职责 严明的纪律是干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 * 检察纪律篇 * 检察纪律篇: (一)中央政法委员会四条禁令 一、绝对禁止接受案件当事人请吃喝、送钱物; 二、绝对禁止对告诉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态度; 三、绝对禁止打人、骂人、刑讯逼供等违法乱纪行为; 四、绝对禁止参与经营娱乐场所,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 * 检察纪律篇: (二)高检院《廉洁从检十项纪律》 (一)不准泄露案情或为当事人打探案情。 (二)不准私自办理或干预案件。 (三)不准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者接受上述人员的宴请、礼物和提供的娱乐活动。 (四)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占用外单位及其人员的交通、通信工具。 (五)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或可能影响公务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场所的娱乐健身活动。 (六)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宴请或提供的娱乐活动以及收受礼品。 (七)不准在工作日饮酒或者着检察制服(警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八)不准对告诉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官老爷态度。 (九)不准商办企业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 (十)不准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私设“小金库”。 * (三)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六条禁令 (一)凡在办案中对犯罪嫌疑人和证人违法拘禁、打骂体罚、变相刑讯逼供的,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 (二)凡在办案中失职、渎职致使犯罪嫌疑人自杀的,对直接责任人一律辞退。 (三)凡违反规定扣押、冻结和拒不返还案件当事人合法财产的,对主管负责人给予降级处分。 (四)凡办案中接受涉案单位、涉案人员及其亲友宴请、财物和办私事的,一律开除。 (五)凡酒后办案、接访的给予记过处分;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予以辞退。 (六)凡对求助群众冷漠、生硬、态度蛮横,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处分。 检察纪律篇: * (五)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十不准” 一、不准有违背党的政治纪律的错误言论。 二、不准违背组织原则,犯自由主义,影响团结。 三、不准无组织无纪律,我行我素,各行其是。 四、不准私分、挪用、调换赃款赃物或赃款私存。 五、不准违章配备使用枪支弹药。 六、不准警车私用、酒后开车,非公务不得将警车停在娱乐性场所。 七、不准着检察服(警服)在娱乐场所吃喝玩乐。 八、不准参加带有色情性质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参与或支持赌博、迷信、宗教活动。 十、不准经商、搞第二职业、从事营利性活动。 检察纪律篇: * 其实无论中政委四条禁令、最高人民检察院九条硬性规定、廉洁从检“十条纪律”,还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六条禁令等有关规定,检察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纪律方面,可以归纳为八个不允许: (一)不允许对犯罪嫌疑人或证人进行刑讯逼供; (二)不允许私自制作或修改法律文书、改变案情及案件性质; (三)不允许泄露国家秘密或检察工作秘密,为他人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四)不允许在工作中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五)不允许对告状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官老爷态度; (六)不允许截留、挪用、私分、调换扣押款物; (七)不允许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上述人员的请客送礼; (八)不允许有利用工作职权进行以案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 检察纪律篇: * 检察纪律篇: (六)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 一、严禁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二、严禁执法办案期间饮酒,违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三、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饮酒,违者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四、严禁佩戴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五、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 高检院禁酒令可以概括为五个不准: 一是工作日中午不准喝酒; 二是执法办案期间不准喝酒; 三是着检察制服时不准喝酒; 四是不准酒后驾车; 五是不准携带与案件有关物品饮酒。 检察纪律篇: * (七)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 一、严禁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二、严禁到夜总会及其他存在营利性陪侍活动的场所参与奢靡、不健康娱乐活动; 三、严禁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等事宜大操大办; 四、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