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高中生法制教育读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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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知识共享,下载后可随意编辑! 目 录 上 篇 高中生法律知识篇? 第一章 法的基础知识 第一节 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法的作用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四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第二章 法与国家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 第二节 宪法与国家制度 第三节 公民权利与义务 第四节 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 ? 第三章 法与社会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与原则 第二节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三节 民事责任 ? 第四章 法与惩治犯罪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 第二节 犯罪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 我国刑罚体系 第四节 刑事责任 第五节 犯罪的主要类型 第六节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 第五章 法与诉讼活动 第一节 诉讼的概念 第二节 诉讼的种类 第三节 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 下 篇 高中生安全知识篇? 第六章 安全知识 第一节 遵守交规,避免事故 第二节 有序集散,防止踩踏 第三节 外出活动,防止事故 第四节 守法明礼,遏制暴力 第五节 注意卫生,安全饮食 第六节 消防安全,预防火灾 第七节 健康上网,远离网瘾 第八节 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第九节 破除迷信,远离邪教 第十节 灾害自救,沉着应对 第十一节 洁身自好,远离赌博 课程全文 上 篇 高中生法律知识篇 主要向高中生介绍法的概念与特征、法的作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同时了解宪法、国家制度、公民权利与义务、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且介绍了民法、刑法和诉讼法。 课程全文 第一章 法的基础知识 【导读】本章介绍了法的一般概念、法的作用以及国家的依法治国方略。 课程全文 第一节 法的概念与特征 一、法的概念 在当代中国,一般认为,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具有普遍性的,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的总称。“法”和“法律”在其一般意义上是可以通用的。但是,当我们谈到法的具体形式的时候,“法律”则只是“法”的一种形式。法的形式有多种,主要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际条约等。其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二、法的特征 (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 首先,法是为个人和组织提供行为标准的社会规范。在这一点上,法与技术规范和自然法则有着非常明显的差异。技术规范通常指工厂制造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和要求,自然法则反映的则是自然界的变化规律。其次,法作为一种具有特殊强制性的社会规范,主要是通过约束和影响人的行为发生作用的;习惯、宗教领域的社会规范则是建立在某种文化传统或民族信仰的基础上,主要通过舆论监督或人们内心的信念而发生作用。 (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 法的形成一般通过制定和认可这两种途径。法的制定,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创制规范性文件的活动。法的认可,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方式承认其他社会规范(道德、宗教、风俗、习惯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 (三)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法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它具有特殊的强制性,即国家强制性。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在此意义上,法的国家强制性就是指法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强迫人们遵守的性质。也就是说,不管人们的主观愿望如何,人们都必须遵守法,否则将导致国家强制力的干涉,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国家的强制力是法实施的最后保障手段。 (四)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因而具有普遍性 法的普遍性,也称“法的普遍适用性”“法的概括性”,是指法作为一般的行为规范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和特性。具体而言,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法的效力对象的广泛性。在一国范围之内,任何人的合法行为都无一例外地受法的保护;任何人的违法行为,也都无一例外地受法的制裁。法不是为特别保护个别人的利益而制定,也不是为特别约束个别人的行为而设立。其二,法的效力的重复性。这是指法对人们的行为有反复适用的效力。在同样的情况下,法可以反复适用,而不仅适用一次。法具有普遍性,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是从法的属性上来讲的。就一个国家的具体效力而言,则呈现出不同的情况,不可一概而论。有些法律是在全国范围内生效的(如宪法、民法、刑法),有些则是在部分地区或者仅对特定主体生效(如地方性法规、军事法规)。而那些经国家认可的习惯法,其适用范围则可能更为有限。因此,不能将法的普遍性作片面的理解。 (五)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 法是强调程序、规定程序和实行程序的规范。也可以说,法是一个程序制度化的体系或者制度化解决问题的程序。程序是社会制度化的最重要的基石。 ? 【看一看】 张某是某小区业主,因不满物业公司的服务,张某拒不交纳物业服务费3900元。物业公司经多次讨要未果后,将业主张某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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