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201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浙江理工大学 ....pdfVIP

信息学院201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浙江理工大学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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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201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浙江理工大学 ....pdf

信息政[2015]5 号 信息学院201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顺利做好我院2015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资格 审查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1、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纪检工作负责人和不少于3 名副高 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2、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3、制定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本学院的专业知识 笔试试题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4、负责组织成立本学院的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 小组,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并报研究生部备案; 5、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有关学生申诉 问题的处理; 7、负责有关调剂事宜。 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1、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须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 硬的高职称人员组成,小组成员须在5 人(含)以上,硕士生导师不少于 3 人,其中1 人必须具备较高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能力,组长由本学科骨 干教师担任,并实行组长负责制。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加该考生 报考学科的复试录取工作; 2、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3、专家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 学科的复试工作,须查验复试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公正评分; 4、复试小组另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负 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资格审查 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1、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组员需要原则性强, 工作负责。组员不得少于2 人; 2、根据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并在我校考生资格审查单上做好相应记录。资格审查人须在审查通过的考 生资格审查单相应位置签名; 3、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资格审查单到相应的复试小组参加复 试。同时当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不发资格审查单; 4、负责在复试后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个人材料收回。 三、复试工作 (一)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进度安排制定复试日程,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二)确定复试人选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复试分数要求(含单科及总分要求)及各专业实际 报考情况,学院按如下原则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并报研究生部统一公示,学 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组织进行复试。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给予复试资格; 2、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学校《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研究生 〔2015〕3 号)文件中关于调剂的 有关规定执行;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 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有关要求按《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 生复试录取办法》(研究生 〔2015〕3 号)文件执行。 (四)复试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复试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 全面考核,客观评价。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业务课笔试:根据专业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对考生组织专 业课笔试,命题过程中,需根据初试和复试的不同考核目标,确定考 试内容,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更全面的考察考 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 本要求。若组织一次复试未能完成招生计划,不同批次的复试要求使 用不同试题,并注意不同试题之间公正及公平性。规范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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