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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燃烧学基础知识 主要内容 2.1 燃烧的本质与条件 2.2 燃烧类型 2.3 燃烧过程及特点 2.4 燃烧产物 2.5 影响或在发展变化的主要因素 2.6 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 燃烧的本质与条件 一、 燃烧的定义 燃烧: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的现象。 燃烧的三个特征:化学反应、放热、发光。 燃烧不仅在空气(氧)存在时能发生,有的可燃物在其他氧化剂中也能发生燃烧。 二、燃烧的本质 链锁反应理论:燃烧是一种游离基的连锁反应(也称链反应),即游离基在瞬间进行的循环连续反应。 物质的燃烧是氧化反应,而氧化反应不一定是燃烧,能被氧化的物质不一定是能够燃烧的物。 燃烧是一种极其复杂的化学反应,游离基的链反应是燃烧反应的实质,光和热是燃烧过程中的物理现象质。 三、燃烧的条件 燃烧过程的发生和发展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可燃物、助燃物(又称氧化剂)和引火源。 引火源 可燃物 助燃物 (一)燃烧的必要条件 定义: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气或者其他氧化剂起燃烧反应的物质。 按物理状态分:固体、液体、气体 可燃固体:凡是遇明火、热源能在空气(氧化剂)中燃烧 的固体物质。 可燃液体:凡是在空气中能发生燃烧的液体。 可燃液体:凡是在空气中能发生燃烧的气体。 1.可燃物 定义:凡是与可燃物质相结合能导致燃烧的物质称为助燃物(也称氧化剂)。 2.助燃物 通常燃烧过程中的助燃物主要是氧,它包括游离的氧或化合物中 的氧。 空气中含有大约21%的氧。 某些物质也可作为燃烧反应的助燃物,如氯、氟、氯酸钾等。 少数可燃物一旦受热后,能自动释放出氧,不需要外部助燃物就可发生燃烧。 3.引火源 定义:凡是使物质开始燃烧的外部热源,统称为引火源(也称着火源)。 引火源温度越高,越容易点燃可燃物质。 (二)燃烧的充分条件 具备了燃烧的必要条件,并不意味着燃烧必然发生。发生燃烧还应该有“量”方面的要求。这就是发生燃烧或持续燃烧的充分条件。 1.一定的可燃物浓度 可燃气体或蒸气只有达到一定的浓度,才会发生燃烧或爆炸。 2.一定的氧气含量 可燃物发生燃烧需要有一个最低氧含量要求,低于这一浓度,燃烧就不会发生。 3.一定的可燃物浓度 不管何种形式的引火源,都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才能引起燃烧反应。 引火源的强度取决于可燃物质的最小点火能量即引燃温度,低于这一能量,燃烧变不会发生。 4.相互作用 燃烧不仅需具备必要和充分条件,而且还必须使燃烧条件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燃烧才会发生或持续。 第二节 燃烧类型 一、 闪燃 燃烧按其发生的瞬间的特点不同,分为闪燃、着火、自燃、爆炸。 (一)闪燃的含义 定义:液体表面上能产生足够的可燃整齐,遇明火产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 可燃液体之所以会发生一闪即灭的闪燃现象,是因为液体在闪燃温度下蒸发速度较慢,蒸发出来的蒸气仅能维持短时间的燃烧,而来不及提供足够的蒸气补充维持稳定燃烧,故闪燃一下就熄灭。 闪燃往往是可燃液体发生火灾的先兆。 (二)物质的闪点 闪点是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重要参数。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就越大;闪点越高,火灾危险性就越小。 1.闪点的含义 含义: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表面能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以“℃”表示。 2.闪点在消防上的应用 (1)根据闪点,将能燃烧的液体分为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 (2)根据闪点,将液体生产、加工、储存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闪点< 28℃的液体)、乙(闪点≥28℃,但<60℃的液体)、丙(闪点≥60℃的液体)三个类别。 二、 着火 (一)着火的含义 含义:可燃物质在空气中与火源接触,达到某一温度时,开始产生有火焰的燃烧,并且在火源移去之后仍然能够持续燃烧的现象。 (二)物质的燃点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应用外部热源能使物质表面起火并持续燃烧一定时期所需要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或者着火点,以“℃”表示。 一切可燃液体的燃点都高于闪点。 控制可燃物质的温度在其燃点以下,就可以防止火灾的发生;用水冷却灭火,其原理就是将着火物质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 三、自燃 (一)自燃的含义 定义: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燃燃烧,称为自燃。 (二)物质的自燃 在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 自然点是衡量可燃物质受热升温形成自然危险性的依据。可燃物的自然点越低,发生自燃的危险性就越大。 四、爆炸 (一)爆炸的含义 定义: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者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 (二)爆炸的分类 1.物理爆炸:装在容器内的液体或气体,由于物理变化(温度、体积和压力等因素)引起体积及迅速膨胀,导致容器压力急剧增加,由于超压或应力变化使容器发生爆炸。 2.化学爆炸:由于物质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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