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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责任保险的回顾与展望 一、十年回顾:责任保险踟蹰不前 1998-2008年中国责任保险经营状况 (单位:亿元) 与发达国家相比,距离遥远 美国的各种责任保险业务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就占整个非寿险业务收入的45%~50%左右。2003年,美国的责任保险保费收入为670亿美元(相当于当年的4800多亿人民币,而同年中国的总保费收入为3880亿人民币)。美国的责任保险几乎已经到了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地步了 。 欧洲一些国家的责任保险业务约占其整个非寿险业务的30%以上。 日本的责任保险业务收入也占其非寿险业务的25%~30%以上。 20世纪60年代德国等欧洲国家就有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中国2007年才开始倡导建立(印度1991年建立有环责险)。 美国责任保险发展迅速的原因 美国责任赔偿个案 1978年,美国加州法院审理福特汽车公司产品“平托”牌汽车的油箱爆炸起火造成司机死亡和一名13岁乘客严重烧伤一案,判决福特汽车公司赔偿1.035亿美元。 2002年10月,美国密苏里州法院宣判癌症患者乔治娅·海斯因服用黑心药剂师罗伯特·考特尼的假抗癌稀释药物致死而获赔22亿美元。 2003年5月,美国法院判决生产果冻的台湾盛香珍食品公司向一位9岁菲裔美籍女童的家人赔偿1670万美元。该女童1999年因吃了该公司生产的果冻后被噎住,不幸成为植物人后于2001年不治身亡 ;同年7月,美国旧金山高等法院判定同一家公司向另一位也因食用该公司生产的果冻意外身亡的两岁男童的父母赔付5000万美元 。 我国责任保险不发达的五个原因 第一,法律环境不够完善 第二,公民维权意识不强 、维权成本高 第三,强制保险险种推广困难 第四,责任保险产品供需不平衡,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第五,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中未给予足够的重视 结论: 我国的责任保险发展至今还相当滞后,它一方面表明了责任保险的不发达,另一方面也表明了责任保险市场的潜力 巨大。 案例1:医生、患者、家属均没有错,是制度的错 ——医疗责任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缺失 2007年11月21日,怀孕9个月的女子因呼吸困难在同居男子肖志军陪同下赴朝阳医院京西分院检查,医生检查发现孕妇及胎儿均生命垂危。然而由于肖志军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医院没有做引产手术,孕妇及体内胎儿最终不治身亡。 二、未来展望:责任保险水到渠成 四点理由: 第一,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建立将成为我国责任保险发展的基石。 第二,政府与相关部门联手助推,责任保险效果将日益显现。 第三,竞争日趋激烈,责任保险将纳入各保险公司的发展计划并加大拓展业务的力度。 第四,消费者对保险的重新认识会加速责任保险的发展。 三、基本结论 随着民事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国民法律意识与保险意识的觉醒、保险业的竞争日益激烈,中国的责任保险在未来几年内将改变过去那种踟蹰不前的局面,进入一个持续、快速发展的黄金时代。 当然,责任保险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与助推,强制或半强制性质的责任保险将引领其他责任保险的发展;同时,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会由过去限于过失责任风险扩大到包括无过失责任风险在内的法律责任风险;在新《保险法》实施后,以补偿受害人损失为目的责任保险发展方向亦将更加明朗。 谢谢大家! * * 中国人民大学保险学系 许飞琼 案例2和案例3: ——是人性的残忍?还是制度的缺失? 2007年1月11日下午,郑州市一名7岁的小学生在过马路时,被一辆货车挂倒并碾压致死。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驾车逃逸。 2006年12月16日凌晨, 18岁的广西女孩杨洋在广州被车撞飞,正在痛苦挣扎时,肇事司机下车查看,随后上车,发动汽车倒车从她的胸、腹碾过,将其活活碾死。 2001年3月19日,孙某的丈夫黄某因一场意外车祸死亡。上有两位年迈多病的老人,下有两个尚未成年、正在上学的儿子,“顶梁柱”黄某的意外身亡,让这个家庭遭受重大打击。当年6月,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决肇事司机周某承担赔偿责任17万余元,车主陈某承担连带责任。但由于肇事人周某无财产可执行,7年时间里,周某时断时续共支付7500元赔款,而车主陈某也逃之夭夭,判决遭遇“执行难”。 (参见2008-09-03《法制日报》第五版) 云南电视台报道:2006年1月9号下午,舒某在街头出售判决书,其原因是2003年5月,她丈夫在帮人建房时不慎从三楼跌下,法院判建筑承包人向舒某家赔偿医疗费等费用近7万元。但判决书下达后的两年多,因致害人没有支付能力,舒女士只得到2万多元的赔偿。 如果照这样的赔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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